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2)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律师事务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范文三
聘请方: (以下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称乙方)
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重大决策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科学性、正确性、合法性,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报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在经济、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协助起草、审查法律文书。
2、应甲方要求,参与修改、审查甲方发布的或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规定、细则、办法、制度、意见等文书,以及甲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纠纷或其他纠纷。
4、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审核或准备其中所需的法律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处理甲方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6、应甲方要求,审核和监督甲方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7、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8、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协助甲方对甲方干部职工做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9、应甲方要求,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合同责任
1、乙方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应严格依据甲方授权,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勤勉、认真地办理甲方的委托事务,严格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机要和其他非对外信息。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诉甲方的代理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无故推诿事务或者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依约履行法律服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7、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协助、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第四条 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的,乙方应全力配合。
2、顾问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的,乙方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 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法律顾问费为年酬金 ,由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顾问期内,乙方为甲方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时,乙方按每宗 标准收取;办理其它日常简易法律事务时,不再收费。
2、乙方律师为甲方办理各项事务所需的差旅等经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期与生效条件
1、法律顾问服务期间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第七条 争议处理及其它
1、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通过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须书面协定。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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