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民法知识的考试题目是什么
在与法律工作的研究生来说,民法知识是必须掌握和了解的,那么,研究生民法知识的考试题目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研究生民法知识考试卷,希望对你有用!
研究生民法知识考试卷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
A、经济管理关系B、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C、所有的财产关系D、纵向的财产关系
2、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 D、公平原则
3、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塘中的鱼 B、夜空中的星星C、不作为 D、企业的名称权
4、甲杀害了乙,乙的继承人因乙死亡而继承乙的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属于( )
A、事件; B、民事行为C、违法行为; D、事实行为
5、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不善,负债5万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6、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上海铁路局 B、北京市邮政局C、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 D、广州白云机场
7、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8下列为法人的是:( )
A、某大学法律系 B、某机关财务科C、某公司市场部 D、某铁路分局
9、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法律行为C、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10、权利人可依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属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11、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 B、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12.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 )时起无效
A、行为开始之时B、行为被撤销之时C、行为人请求撤销之时D、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时起
13、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往甲厂所在地。甲厂拒收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有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合同无效
14、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用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
15、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C、起诉权 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研究生民法知识考试卷判断题
1.相邻权是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的权利,是用益物权。( )
2.甲在遗嘱中写明,其遗嘱必须待其死亡时才发生效力。该行为属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3.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甲乙抵押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的,该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则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 ( )
4.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为继受取得。( )
5.民法是调整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6.法人均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
7.一个物上只能承载一个物权。( )
8.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拥有全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9.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
10.无效的民事行为从法院判决其无效之日起无效。 ( )
11. 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 )
12.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试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 )
13.2002年1月,甲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甲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递交了宣告甲死亡的申请书。法官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
14.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则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
15.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05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三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
16.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生纠纷。该案中银行的抵押权优于甲的权利。( )
17.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该案中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 )
18.学校为了贷款,可以将校长的车进行登记抵押。( )
19.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
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洛明皮具厂找到恒祥皮具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恒祥皮具厂在经审查洛明皮具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洛明皮具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恒祥皮具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该案中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
20.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一块地皮,开发商品住宅,公司的法律顾问向公司的董事长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但应办理相应的登记。( )
21.杨某与柳某之间订有买卖合同,约定杨某以30万元的对价购买柳某的一批货物且郑某为杨某的保证人,杨某同时提供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担保。后来杨某未如约支付货款,柳某放弃价值10万元的汽车担保,则在此范围内郑某免除担保责任。( )
22.甲(出卖人)与乙(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200万元,乙支付定金50万元。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本案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部分有效,但乙仅有权主张甲返还定金40万元,而甲已供应一半数量的货物,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部分为40万的一半,另返还其余的30万元。( )
23.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毁。该套设备灭失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仍应支付2万元价款。( )
24.甲和乙经登记结婚后,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
25.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该案中,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
26.甲、乙与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被推举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甲在未与乙和丙商量的情况下,在与某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履行中,放弃合伙企业对商场的债权5万元。在该案中处分财产权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的行为无效。( )
27. 物权是人对物的统治,体现着人与物的关系。( )
28.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程序意义上的起诉权。( )
29.复代理人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本人的代理人。( )
30.物权的排他性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物权。( )
31.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在交付前,丙找到甲并提出愿出更高的价格,于是甲又将该画出卖给丙,并当即交付给丙。按照先权优于后权的原则,乙有权请求丙返还该画。( )
32.人身权只有公民才有,法人是组织,谈不上什么人身,故无人身权。( )
33. 被宣告死亡的人,完全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 )
34.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所以,他们从事的任何行为均没有法律效力。( )
35. 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 )
36.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等。( )
37. 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
38. 15岁中学生张某购买福利奖券,中特等奖,价值10万元人民币。张某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方可接受该奖,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重大民事行为。( )
39. 甲与乙约定,乙如果将甲的仇人痛打一顿,甲付给乙一万元。此约定属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
40. 凡自然人均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
研究生民法知识考试卷案例分析题
1.案例分析题一
刘某,30岁,已婚,无子女,并于1995年开了一个个体养鸡厂。1998年7月,刘某乘坐飞机去南方谈生意,飞机失事落海,刘某失踪,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了刘某不可能生还的证明。此后,养鸡场停止营业,债主纷纷上门讨债,其父均以儿子失踪为由拒绝。1999年12月,刘某的债权人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以实现其债权。2000年9月2日,刘某的妻子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宣告刘某死亡,以便继承遗产。而刘某的父亲认为儿子还没有死,坚决不同意宣告刘某死亡。法院在受理后,于2000年9月20日发布公告,经过一定的公告期间后,宣
告刘某死亡。而刘某在飞机失事后并没有死亡,落海后被渔民救起,但是想到家里负债累累,没有回家,在当地开始做生意。2003年1月,刘某遇车祸重伤死亡。死亡前,为了报答当年渔民的救命之恩,遂将其全部积蓄赠与该渔民。
问:
(1)法院能否宣告刘某失踪?为什么?
(2)法院能否宣告刘某死亡?为什么?
(3)如果可以宣告刘某死亡,公告期限最早到何时届满?
(4)刘某被宣告死亡后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2.案例分析题二
王平与王福系兄弟。其父去世时,曾经留下一匹受孕的母马;因其无法分割,二人约定共同共有。后母马产下一匹小马。当时,王平家中正好缺少劳力,王平趁机提出欲分得母马。王福认为,马驹至少要等饲养一两年后才能派上用场,因此,未同意王平的要求。王平见要求被拒绝,不再照管这两匹马。饲养任务完全由王福承担。一年后,由于王福细心照料,小马已成年可以使用。而母马易受惊扰,脾性十分暴烈。王福决定卖掉母马留下小马。王福将母马卖与李祥,但未告之该马脾性暴烈。某日,李祥正在使用该马时,母马受惊逃走,闯入张泰的养鸡厂中,踩死50余只鸡,母马被张泰扣留。张泰向随后赶来的李祥要求赔偿。正好王平路过此地,王平认出了母马,说明自己是母马的共有人之一,并要求牵回;李祥不同意。李祥认为:如王平欲牵回母马,应返还其当初付的价款。李祥还向张泰提出:既然王平是所有人,张不应向自己主张赔偿,而应向王平主张。王平认为:自己并未得到出卖价金,当然无返还责任,更不应当承担对张的赔偿责任。三人就此发生纠纷。
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平是否有权牵回母马?为什么?
(3)张泰所受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4)如李祥向王福提出退马还钱,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设王平起诉王福要求分得小马,应如何处理?
3.案例分析题三
红旗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红旗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2000年3月1日,该商场百货组以红旗商场的名义与风华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华奥商场书面承诺对该买卖合同买方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付连带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红旗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风华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烧毁。百货组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向风华服装厂支付货款。风华服装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风华服装厂是否可以百货组为被告提起诉讼?风华服装厂可以哪些主体为被告,要求支付货款?
(2)百货组以红旗商场的名义与风华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批货物中100包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百货组提货时多装的5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其损失后果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华奥商场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在清偿债权时,保证责任的范围与红旗商场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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