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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份有没有公休假假期

俏霞分享

  上班族总是格外的关注假期时间,公休假的假期是国务院发布的,是让全体公民可以享受到假日并且是带薪休假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12月份有没有公休假假期,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12月份有没有公休假假期

  元旦

  2017年1月1日至1月3日调休,放假3天

  2017年1月1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17年1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春节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农历除夕)、1月28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

  1月6日、2月1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11日(星期四),2月12日(星期五)

  2月6日(星期六)、2月14(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清明节

  2017年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天)公休

  4月5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五一劳动节

  2017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4月30日(星期六)、5月2号(星期一)公休

  5月3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端午节

  2017年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9日(星期四,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6月11日(星期日)公休

  6月1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6月10日(星期五)

  6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中秋节

  2017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共3天。

  9月15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9月17日(星期六)公休

  9月1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16日(星期五)

  9月1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十一国庆节

  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公休调至10月4号(星期二),10月5号(星期三)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正常上班。

  以上是国务院发布的公休假假期时间安排,12月份是没有公休假假期的,不过有周末假期8天。

  公休假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硬性规定了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婚假、产假、年假、病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年假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