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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年休假天数规定怎么计算

俏霞分享

  根据国家的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是要保障职工享受年休假的,那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确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aa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年休假天数的计算规定

  一、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二、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国家年休假未休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用同时需强调“连续工作”必须是无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工作日不能间断,否则不适用该款规定。但是也有个别地区强调的是一个月内即可,比如说重庆地区。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职工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杭州

  这个被称为“人间天堂”的地方,山、泉、湖、桥、塔、寺样样俱全,风景中的色彩开始多样化起来。西湖沿岸,城市和公园并没有绝对的界限;茂盛的植被与各色小店融为一体,这正是杭州有趣的地方,到处被大自然的绿意包围,却也没有远离城市的空旷感。进入10月,满陇桂雨的桂花飘香十里,游人如织,很适合大家观赏和游玩。

  南京栖霞山

  栖霞山又名摄山,南朝时山中建有“栖霞精舍”,因此得名。栖霞山没有钟山高峻,但清幽怡静,风景迷人,名胜古迹遍布诸峰,被誉为“金陵第一名秀山”。尤其是深秋的栖霞,枫林如火,漫山红遍,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素有“春牛首,秋栖霞”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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