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工作原则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确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事务部工作原则,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事务部工作原则
(一)维护聘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聘方聘请法律顾问是通过法律顾问的工作,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聘方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法律顾问在开展任何业务活动时,都必须本着维护聘方的利益为宗旨,决不能做出任何有损于聘方的行为。那种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从中为自己谋利,或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严格予以禁止的。由此给聘方造成损失的,法律顾问应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的原则
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的原则是律师工作的一贯原则。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也不例外,而且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为聘方提供法律服务,不能为了维护聘方的利益而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更不能维护聘方的非法利益。严格依法办事与保护聘方的利益是互不抵触的,维护聘方的利益是目的,依法办事是手段。只有严格依法履行职务,才能真正保护聘方的合法利益。
(三)平等原则
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也是平等的。法律顾问与聘方的关系,通过聘用合同产生,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服务合同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确定了法律顾问是以独立主体的身份到聘方进行顾问活动的,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
(四)独立原则
法律顾问在执行职务时只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不受他人干涉,这是法律顾问工作的独立原则。《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就是确定法律顾问独立原则的法律根据。独立原则对法律顾问来说,就是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不受他人的影响和干扰。但这并不等于说,法律顾问可以为所欲为,不听他人正确的意见,反而是要求法律顾问更应严格依法办事。《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律顾问必须严格遵守的。
坚持独立原则,对于聘方来讲,则要求聘方正确对待法律顾问的工作,不能将自己的非法要求强加于法律顾问,特别要防止聘方利用法律顾问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这一原则同时也要求法律顾问所属律师事务所聘法律顾问依法办事的独立性,不宜乱加限制或干预。
(五)民主协商原则
民主协商,是指在执行职务期间,法律顾问与聘方单位在尊重事实和服从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要求法律顾问对聘方决策中的涉法问题和业务活动中的涉法问题,应当通过建议的方式提出,而不是用发布命令的方式,强迫聘方单位或个人接受。
(六)保密原则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从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这从法律上规定了法律顾问的又一工作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对于国家机密包括国家科技机密、经济机密、行政机密、军事机密等均应保守秘密。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对涉及企业重大经济利益的问题,如企业产品的重要配方、重要的技术革新资料和重要的经济机密、重要的价格机密等保守秘密。私人法律顾问应当对在业务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私生活问题,予以保密。
法律事务部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的职能作用,
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为集团及下属单位的合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预防纠纷,协助集团公司决策者及各个下属公司建立、完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各下属分公司容易出现的法律漏洞,协助其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开展法律咨询,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助处理公司各个部门涉及的法律事务,为公司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使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在谈判前应当与承办部门了解谈判的相关情况,对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与法律依据告知承办部门。必要时,协助承办部门对谈判对方的相关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予以调查。
五、从合法性的角度把握谈判进程,协助承办部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和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公司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六、负责公司所涉及的各项法律事务的初步审查。对各部门起草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协助修改或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参与会签。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
七、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集团公司及各个下属企业的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法律事务部相关的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切实维护集团公司利益,不得泄漏案件的信息内容。
九、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十、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公证、抵押等相关法律事项。
十一、协助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声明、启事、公告等法律事务。
十二、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负责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十三、负责与集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持联系,并协助其办理本集团的法律事宜。
十四、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保持沟通,为集团公司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十五、协助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进行相关法律宣传。
十六、建立法律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应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培训,法律事务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外聘专家组织培训,法律培训应当结合公司日常经济管理活动,通过案例分析与工作交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有密切联系的,应当及时组织学习和考核。
十七、处理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认真学习与集团公司相关联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本部门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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