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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总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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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谦,中共党员,助理研究员,历史学硕士,2009 年加 入法律顾问室。 三、承办的诉讼案件 承办的诉讼案件 承办自治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是法律顾问室的工 作职责之一,自成立以来先后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委 托,承办了以下一系列涉及自治区政府的诉讼案件:

  (一)自治区经贸委股权纠纷案 1、简要案情介绍:

  1994 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经贸委、工商银行等多家 单位联合出资成立了蒙申股份公司。

  1998 年国家进行相关改 革,上述三家股东着手准备转让蒙申公司的股份。1999 年三 家股东先后向蒙申公司提出转股申请并分别委托蒙申公司 寻找各自所拥有的国有股权的受让人,后蒙申公司为三家股 东找到了浙江圣雄公司和赤峰龙达公司,三家股东分别与其 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取了受让金。之后,财政厅、经贸委、 工行又分别将各自拥有的股权以同样的价格转让给了内蒙 古民族集团和内蒙古鑫源公司。此次的股权转让行为依照国 有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即经过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9 年 11 月 22 日的批准, 4 并下发了“内国资企字(1999)229 号”文件,同时进行了 工商变更。

  为此,浙江圣雄公司和赤峰龙达公司依法向呼市中级法 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一审法院作出了(2001)呼经初字第 1 号民事判决,认定三家股东分别与浙江圣雄公司和赤峰龙达 公司的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内蒙财政厅、内蒙工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后内 蒙财政厅以民族集团放弃购买其股权、内蒙工行以保障自身 及对方企业利益不受损失为由,申请撤回上诉并得到批准, 因此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03 年内蒙财政厅向自治区高级法院依法提出再审申 请,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2003)内民监字第 37 号民事裁 定,决定进行再审。后经过审理作出(2003)内法民再字第 125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并认定三家股东分别与内 蒙古民族集团和内蒙古鑫源公司的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浙江圣雄公司和赤峰龙达公司不服自治区高级法院的 (2003)内法民再字第 125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最高法院 提出再审申请,最高法院作出(2005)民二监字第 55—1 号 民事裁定书,决定对此案予以提审。2010 年 1 月 20 日最高 法院作出(2007)民二提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自治 区高级法院的(2003)内法民再字第 125 号民事判决,维持 呼市中级法院的(2001)呼经初字第 1 号民事判决。 5 2、基本办案经过:

  第一,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有关领 导进行了相关汇报:

  (1) 2007 年 3 月 17 日向魏军副秘书长和武志忠副秘书 长提交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浙江圣雄公司、赤峰龙 达公司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财政厅、工行股权装让纠纷的 初审报告》 ; (2) 2008 年 6 月 16 日以法律顾问室专报的形式向自治 区政府法制办领导进行了《关于最高法院再审“浙江圣雄公 司、赤峰龙达公司与自治区办公厅转股纠纷案”调解预案的 请示》 。

  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我公司法律事务、授权经营工作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总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和授权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诉讼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报告(备)制度。

  (1)坚持“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努力提高胜诉率”和“诉讼案件分级负责,谁主张、谁举证”两个原则,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要求案件涉及到哪家公司,由哪家公司负责处理,在各个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必须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法律文件、证据及相关事宜。

  (2)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并按照省分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做好报告(备)工作。对报备到省公司的案件,我处进行认真审核,冷静、客观、公正地进行案情分析,然后建议参加诉讼的公司是否把官司打下去。对下级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处将积极提供支持。如清丰某私营塑料厂火灾案,中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判保险公司赔款70余万元,目前上诉至高院,我处协助xx公司聘请了律师,分析了案情,争取二审改判。

  二、分析以往案件,探索发案规律,指导下级公司开展工作。

  我处通过对分业经营以来发生的80多起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初步摸清了我公司诉讼案件败多胜少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项对策措施:一是要把好承保质量关,切实做好核保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项目填写要齐全,特别约定要详尽、明确。二是在处理理赔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及时查勘现场,争取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在现场查勘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据,并和保户一起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现场确定;第三要及时详尽地查看帐册及有关凭证,对涉及案件的帐册和凭证,要详细地进行抄录或复制,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封存。三是在制作赔案时,资料要齐全,案件的情况要详细地表述,赔款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四是要慎重地对待拒赔案件,要分析拒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法律上是否认可,坚决杜绝口头拒赔。五是平时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做好对办案法官的日常宣传、攻关工作,不能临时抱佛脚。

  三、直接参与一些案件的诉讼工作。

  (1)香港xx公司花生霉变保险骗赔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公司积极协助警方做好取证工作,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2)参加了驻马店xx集团进口豆粕货损纠纷案的诉讼和代位追偿工作,较圆满地结束了这起长达4年多的诉讼案件。

  xx年xx月,xx分公司承保了驻马店xx集团购买的11563吨豆粕,货物由thorsky轮从印度某港运抵连云港后,保户提货发现货损即向保险公司索赔。xx分公司查勘、核实后,以“在海上航行途中未遇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无任何外来原因导致该批货物的损失”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等原因予以拒赔,保户不服,随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提起诉讼,开始了艰难的诉讼过程。在一、二审中,我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据理力争,但法院还是判我公司赔款4,140,601元及利息。因二审是终审判决,我们只好表示尊重,决定有条件的接受法院判决,一是xx集团要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并在向船方追偿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二是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赔付,xx集团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单证。驻马店xx集团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正式起诉承运人泰国thorsky公司,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今年4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下达了(xx)沪海法连商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承运人泰国thorsky公司未能提供可以免责的相关证据,依法对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我公司保险赔款4197306元及其利286947元。被告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上诉人要求与我方代理人进行和解,同意赔偿我公司损失37、5万美元。考虑到海外追偿难度较大,一般案件能够追回40%左右已属不易,而我们追回的资金已达到70%,我方代理人同意和解。目前,37、5万元美元已如数划入我公司账户。

  另外,南阳某私营企业玉器破损诉讼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地产权纠纷案,我公司按规定向总公司申请了授权。

  四、建立法律人才库。

  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系统内法律人才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建立起我公司的法律人才库,全省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2人,本科生9人,大专生23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6人。我处已将相关人员的资料存入电脑,以便发挥这些人员的作用。

  五、设计了统一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

  为了规范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省分公司设计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样式,对委托代理的权限、代理律师的职责及收取律师费方式都作了统一规定。今后,凡我公司系统内聘请的律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全风险承包方式收取律师费,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费以最终为我公司挽回实际损失为标准,按实际挽回损失的一定比例收取。如律师未能为我公司挽回损失,则分文不取。

  六、做好授权经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授权经营工作,省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部分特别转授权报批程序的通知》,对授权报批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总公司对省分公司的授权,我处在广泛征求各市分公司和省公司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年《转授权书》,对部分市公司、部分业务的授权权限进行适度调整。11月初,我处又专门发出通知,广泛收集机关各处室、各市分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明年《转授权书》做好准备。

  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如香港xx公司诈骗案、南阳玉器诉讼案等,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二是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证。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市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帮助联系律师,协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等。

  (3)对分业经营以来的典型诉讼案例,从法律和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做到一案一点评,然后汇编成册,印发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以生动的案例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按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诉讼案件的发生。

  (4)适当时机,举办一期县区公司经理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保费收入超1000万元的县公司、超XX万元城区公司经理。请总公司法律部领导和一些有声望的法律界人士上课,以增强基层公司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授权经营方面。根据总公司授权和转授权人的意见,结合市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工作的反馈意见,修订、印制好200*年《转授权书》。在适当时机,组织力量对市分公司的授经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级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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