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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普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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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现行普法工作现状及人民群众对法律的真正需求,从而探求普法困境产生原因,发现或创新出最具实效性的普法模式。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县普法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县普法工作要点篇一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直及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组织策划,大力宣传推广,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直及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市直及中直、省直驻江门各单位)

  二、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组织实施

  4.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清单》,做好以市政府名义提请审议《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相关工作,加大“七五”普法督导力度,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组织实施。(市司法局、市人大办、市府办、宣传部)

  三、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5.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组织开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活动,每年选择3-8个普法责任部门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谁执法谁学法”工作。(市司法局、宣传部、政法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制定基层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建设方案,推动全市基层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成立江门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江门市“七五”普法联络员队伍,举办1期全市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巡讲或“以案释法”活动。(政法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中的专业骨干作用。开展“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主题活动,给市直、市(区)、镇街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商会企业、村(区)干部群众、中小学校老师学生宣讲法治。(市司法局、政法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四、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

  8.认真抓好《广东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标准》《广东省法治镇(乡)创建活动标准》《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的贯彻落实,制定法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法治创建专项工作会议,全面推开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9.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清单》,巩固发挥全国和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作用,培育一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点。积极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推荐工作。年底前,80%以上的市(区)、镇(街)和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30%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创建标准。(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10.认真执行《江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推动各市(区)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政法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司法局)

  11.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命名一批“江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基地”,启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和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命名工作,探索政企法治共建合作新模式。(政法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江门供电局)

  五、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12.升级“普法达人”竞赛系统和微信普法考试系统,举办6期以上微信“普法达人”专项竞赛活动。研发微信“普法达人”摆摊模式,做好微信公众号授权,实现“普法达人”可以随时延伸至各市(区)和市直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使用。(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妇联、江门供电局、中国邮政江门市分公司)

  13.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在线”、“以案说法”、“法治江门实践进行时”等节目(栏目)作为“书记()问政”的触角,“面对面”向群众(听众、网民、读者)宣传相关政策、答疑解惑、“以案释法”。举办5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节目。在江门广播电台FM100.2推播52期“以案说法”法治宣传节目。在《江门日报》刊登24期“法治江门实践进行时”。在“江门司法”微信普法平台每周推送不少于4则普法信息。(市司法局、宣传部、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水务局、江门供电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江门市邮政业务局)

  14.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借助网络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户外视频广告、电信营运商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打造全媒体普法品牌,形成全市普法宣传合力,提升我市微信普法宣传工作质量。配合做好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和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到2017年底市各单位及各市区司法局均使用微信宣传平台,形成宣传矩阵,总粉丝量超过10万,微信活动参加普法活动人员超100万人次。筹备研发全市典型案例库查询系统和全市法治文化阵地电子系统。(市司法局、宣传部、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江门市邮政业务局,各市区司法局)

  六、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5.认真贯彻执行《2017 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举办4期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编写《2017 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资料》,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开展年度微信(在线)学法考试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司法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局、市文广新局、江门供电局)

  16.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总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学期结束会、毕业典礼等活动,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将法治教育覆盖各教育阶段。组织对法治教育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典型案例库的建立和运用。落实《江门市中学生学法考试实施方案》,组织全市中学生开展年度微信(在线)学法考试活动,编印《江门市普法漫画三字经(暂定名)》,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命名工作,广泛开展“税收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宣传部、市卫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团、市妇联)

  17.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开展村(社区)换届选举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18.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将工业园区、片区、企业、工厂作为普法单位,对所辖范围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局、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江门供电局)

  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专项和主题普法宣传

  19.通过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通过举办“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决绝毒品、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做好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工作。通过抓“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7.1建党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与国家安全、党规党纪、网络安全、水质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电力安全及设施保护、小微双创、社会保险、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7年县普法工作要点篇二

  一、围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开展“法律六进”,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和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政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民政系统存在的涉军维稳、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创先进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重点开展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新颁布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围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进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各级民政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重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更好地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农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指导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

  (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五)继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性法制宣传,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实现科学、依法、民主管理。

  (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围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和表彰推荐工作。

  (一)做好检查验收的动员部署。根据各级法制宣传部门的统一安排,各地要参照《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地方评分标准》,结合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制订“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加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各地在开展“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时,要对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民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总结,省厅将适时抽查验收部分市州。

  (三)认真总结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在服务民政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及“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在各级法制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四、切实加强机制建设,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实效。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积极调整充实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切实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

  (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部门本单位各种资源和条件,积极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制咨询、网络媒体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要与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点保持同步,宣传形式要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要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地于7月底前和XX年1月底前,分别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半年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2017年县普法工作要点篇三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着力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相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档案事务的法律规范。档案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保证档案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档。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力度,积极探索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任务,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宣传。

  将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学法、守法和违法的典型事例和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搞好教育引导,强化学习效果。要让单位和个人明确自己在档案事务中所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为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落实。

  把法制宣传工作列入相关股室责任目标,明确目标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把任务落到实处。要将法制学习内容纳入局馆职工的学习计划中,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作为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之一予以安排。

  (四)加强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机关“七五”普法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五)具体部署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普法工作联络员,以及具体办公人员;

  二是科学制定普法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七五”普法工作思路,突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主线,抓住关键,准确把握“七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是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体现在“七五”普法规划之中;

  四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的经验和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档案地方志工作的实际,探索新的普法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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