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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的考试试题(2)

李婉分享

  七五普法法律知识试卷不定项选择题

  1、甲、乙是邻居,因细故争吵,甲对儿女们说:“给我打!”甲的长子、次女二人在与乙互殴中,长子一拳打伤乙眼。乙花去医疗费500元,遂向法院起诉索赔。甲的子女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 本案谁应负担500元医疗费?( )

  A.甲 B.甲长子 C.甲次女 D.乙

  2.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3、张某春节期间到北京去探亲,将10只母鸡送到同村李某家保管,该十只母鸡在李某家中陆续下了100只蛋。正确的选项是( )。

  A.张某与李某未约定报酬,该100只鸡蛋应抵作报酬;

  B.张某李某未约定报酬,该保管合同是无偿的;

  C.张某与李某未约定保管费,但李某花去的20元饲料费,有权要求张某偿还,张某如果拒绝偿还,李某可以留置相应的鸡蛋;

  D.张某回村后,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比如在回村一个月以后将鸡登拿走。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下列不属于审查内容的选项是:( )

  A.审查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

  B.审查证据是否充分;

  C.审查证据是否确实;

  D.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5、某甲在得知自己失窃的皮包是由其认识的李某入室窃取后,十分生气,为了达到报复李某的目的,遂找到张某让其向公安机关注明其放在皮包中的人民币数额为10万元,是自己向张某所借。张某遂向公安机关做了假证。经查证,甲的皮包中只有1万元被乙盗窃。甲的行为应构成( )

  A.伪证罪 B.诬告陷害罪 C.不作犯罪处理 D.妨碍作证罪

  6.下列行为中,不成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的是( )

  A.某甲明知某企业生产的产品是擅自使用他人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扔予以销售;

  B.某乙在不明知张某租用自己的厂房是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产品的情况下将厂房租与张某使用;

  C.某丙明知李某向其借款是用于购买生产盗版光盘的大型刻录机仍将款项借出,但未收取任何利息;

  D.某丁在帮助顾客李某运输货物的途中,方得知所运货物为侵犯著作权的产品,但仍按照租车合同的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并收取了运费,之后也未向司法机关报告。

  7.某国有企业出纳石某擅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1万元去经商,因经营不善而亏本,一个月后归还单位6000元,另4000元再也无力归还。对石某的行为( )。

  A.应定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B. 应定贪污罪从重处罚

  C.应分别定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不以犯罪论处,给予行政处理

  8.治安联防队员张某在夜间巡逻,抓到可疑人李某,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进室内讯问。李某否认偷了东西,张某便把李某捆起来吊打,强迫其承认。结果造成李某伤残。张某的行为不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刑讯逼供罪

  C.故意伤害罪

  D.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

  9.某市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个体户许某(先已拘留5天),认定其犯有制作、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扣押了许某的四台录像机,并擅自将这四台录像机作为公物四处借用。许某被羁押11个月后,检察机关查明其确无犯罪行为,决定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遂归还了这几台录像机,但均已破旧不堪,其中两台已无法使用。许某若提出赔偿请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机关

  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检察机关

  C.许某只能就拘留、逮捕或录像机损坏中任选一项提出赔偿请求

  D.许某可以同时提出两项赔偿请求,即赔偿因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所遭受的损害以及赔偿被损录像机的价款

  10.甲、乙、丙按份共有财产,分配比例为5:3:2。甲分得一辆摩托车,估价5000元,乙分得一台电脑,估价3000元,丙分得一台电冰箱,估价2000元。后来发现,摩托车的发动机在分割前已坏,经重新估价,摩托车价值4000元。丁来找乙要求返还电脑,因为电脑原系甲、乙、丙借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丙分割共有财产是采用实物分割方式

  B.甲、乙、丙在分割共有财产后,对原共有财产负权利担保责任或瑕疵担保责任

  C.乙应返还电脑给丁

  D.甲、乙、丙之间应按原分配比例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

  七五普法法律知识试卷案例分析题

  下岗职工赵某以贩卖蔬菜维持生计,经常到蔬菜批发市场进菜。2001年2月25日凌晨,赵某在向某村村民宗某批购青菜时,遇到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高某和黄某等市场管理人员正在向宗某收取5角钱的摊位费,宗某说自己今天只有30把青菜,要求少交1角钱。高某不同意,坚持要收5角钱。此时,站在一旁等待与宗某进行交易的赵某说了一句“交就交4角吧。”就这么一句话惹怒了高某,于是高某和黄某等人即拉住赵某,先是拳打,其后高某又拿出电警棍对赵某的腰部、肩部击打,赵某被打倒后,高某又在赵某的太阳穴猛戳一下,赵某当即昏迷。经县级医院诊断,赵某头部、左眼球以及左肩左腰多处挫伤,头痛头昏,视力减退。4月18日被转市级医院治疗。诊断为慢性闭合性颅脑挫伤。经治疗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其中高某所在单位经某派出所要求给付了5500元,之后就不肯再付钱,赵某因无钱交医疗费而出院。

  试析本案的受害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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