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要点
普法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不应当忽视的组成部分。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17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篇一
一、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民普法活动
⒈按照县统一部署,今年在全镇公民中重点宣传“四法四条例一办法”,即宪法、行政许可法、对外贸易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集中组织学习《××省××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四五”普法考试题解》,度并将城市规划建设、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列为今年重点普及法律内容,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
⒉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⒊继续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镇司法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兼职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⒋深入开展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把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和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结合起来。年内,镇司法所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一期流动人口、下岗职工法律顾问知识培训班。
⒌立足于建设法治政府,广泛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宣传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优化政务环境,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抓好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和政务、事务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搞好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⒈要继续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想,以制度化规范化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各项制度,包括学习制度、培训制度、考试制度、会议制度、合格证制度等。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⒉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督促。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健全专家讲法、中心学习组等各类学法制度,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听取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次,学法笔记万字以上。
⒊做好一年一度的“四大普法考试”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各村和村委会主任法律知识考试及全民普法考试。
⒋加大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推进力度,继续按照“横向延伸不留死角、纵向升级不留断层”的要求,抓好各村法治工作的普及活动,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三、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认真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
按照县法宣办定法宣字号文件即《××县“四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的总体要求,制定出我镇的考核验收工作计划,精神准备、抓好落实,认真抓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
2017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篇二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及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县、团结稳县、长期建县”,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动力,以“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为契机,以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为保障,以基层普法为重点,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新源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2)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在县直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2020年)》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州“七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认真筹备好新源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八次全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新源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3、调整新源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新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
4.调整新源县法治宣讲团成员。吸纳更多法律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充实扩大新源县法治宣讲队伍,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1-4项)
相关单位: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1-4项)
(二)突出抓好以“一反两讲”为重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5.全面落实依法治县新要求,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着眼于基层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通过大力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用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新源县社会稳定打牢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6.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全力促进社会稳定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新源县反恐维稳和“去极端化”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刑法》修正案(九)、《婚姻法》、《义务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一反两讲”、“法治约束”等内容的学习宣传,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
牵头单位:政法委、宣传部(负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民宗委(负责《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反恐办)、司法局(负责《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的学习宣传)、安全局(负责《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7.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主题活动。结合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供给侧改革,加强民生类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
牵头单位:组织部(负责“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宣传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三)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8.加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依据《自治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对落实《实施意见》的督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启用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及无纸化考试系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县直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讲法治活动,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县人大办公室(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工作)、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及对《实施意见》的督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9.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学习贯彻自治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现场会会议精神为契机,依据《自治州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教师指导用书》,做好试点经验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继续开展新源县模拟法庭大赛和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和校外法治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关工委、团委(负责新源县模拟法庭大赛和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10.加强宗教人士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牵头单位:县民宗委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11、加强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对受宗教极端思想感染等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员和80、90、00后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融入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帮扶走访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其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牵头单位: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单位:县司法局、妇联、共青团、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12.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把基层普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一反两讲”、“去极端化”为核心,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秩序、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与法律的关系,认清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提高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注意做好对被打击人员亲属的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和个人的危害,帮助家人改邪归正。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依据自治州制定出台《自治州关于推进新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意见》,以修订、落实我县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抓手,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基层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法教材、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政法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场)
(四)推动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13.修定出台新源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新源县实际,修定新源县“谁执法谁普法”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各部门(单位)
14.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起诉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适时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牵头单位:政法委(负责指导政法各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 县政法各部门和县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作用,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牵头单位: 宣传部
相关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媒体单位
(五)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6.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县 “五个一”、乡镇 “四个一”、村(居)“三个一”阵地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电视屏、手机屏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活动,在县直推荐和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17.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组织创作一批“接地气、沁人心”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社区、牧场,结合新源县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开展法治文化走基层活动,用法治文化、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新源行活动。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8.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和互联网+新常态。以法治新源网、新源普法群、新源0距离、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内部微信平台平台为载体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好“法治关乎你我 争做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精心组织参与自治区“学法达人”年度总决赛,结合实际,开展互动性强、趣味性浓的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19.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接收和转播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哈萨克语、维吾尔语“法治在线”节目,伊犁州哈语“法治天地”电视节目。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继续办理好《法理故事》普法电视栏,通过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案例记录、法律常识宣传等方式,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县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
(七)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20.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2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源县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依法治理优秀单位等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县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使法治创建活动可量化、易考核。
牵头单位: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八)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22.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新源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法治七进”各牵头部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23.加强典型培育。开展“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在县直树立一批“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确定新源县“七五”普法联系点,编发“七五”普法动态,广泛开展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发展。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是新源县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工作方案, 分解工作任务,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要在不折不扣完成上级部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本行业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载体,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二)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从基层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强化“短板”意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查找不足和问题,抓住症结,找准差距,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场)、各部门 (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七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最大限度的凝聚和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七五”普法有力开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在2017年6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新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反馈,将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报新源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落实《自治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4. 落实《自治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5.落实《自治州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 落实《自治州关于推进新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意见》
二、重要会议
7.召开新源县法治进乡村试点会议
8.召开新源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9.召开新源县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座谈会
三、重要工作
10.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
11.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加强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13.组织开展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
1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5.开展《国家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16.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17.组织县直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和考试活动
18.组织“学法达人”月月赛年度总决赛活动
19.组织“法律与你同行”优秀节目评选活动
20.组织开展“法治文化走基层”活动
21.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
22.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推荐活动
23.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24.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25.调整新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6.调整新源县法治宣讲团成员
27.印发“七五”普法教材、资料,加大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法资料的编撰力度和实务宣传品。
2017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篇三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4.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5.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消防、保密、森防、气象、安全生产、反邪教、消费者权益保护、《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乡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乡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两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三、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年内将组织开展以农民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建立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电子档案及网上可公开查询制度。
9.加强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组织开展 “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参加“以案说法·预防青少年犯罪”大型展览活动,使全乡在校中小学生普遍受到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10.加强流动人口、农民工以及刑事、治安案件多发地区、群体性事件多发领域等特殊群体、特定地区的普法教育;配合好上级部门开展“以案说法·拒绝毒品”大型展览活动,深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1.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拓展活动的内涵和外延
12.巩固“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结合不同村组、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3.深化“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争取实现全乡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
14.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和旅客列车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5.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五、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6.积极推动法治**、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医院、法治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创建活动,努力架构乡村并重、连片互动、整体推进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促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7.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法治**、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医院创建标准,提升法治创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六、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18.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逐步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9.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20.加强村(居)普法阵地建设,推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依托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
21.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七、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22.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健全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教育贯穿行政管理、执法司法活动各环节,融入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处理全过程,逐步形成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4.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对各部门特别是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普法工作监督;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总结和典型推树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法制同期声》、《**简讯》等新闻媒介,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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