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辞职规定能不能拿年终奖
年底将至,年终奖的发放又是人们关心的问题,那职工提前离职年终奖是怎么规定?还能不能领取的年终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提前辞职规定能否拿年终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提前辞职规定能否拿年终奖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3条,对“工资”进行了定义: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工资,就应当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给付。
实践中,有劳动者因为未在用人单位工作至整年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以此拒绝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工作时长比例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年终奖”。
那么如果此时“年终奖”的性质并非工资,而是福利呢?对于福利问题,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对此问题作出决定,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行为,故而此时的“年终奖”是否发放、怎么发放,就由用人单位自主作出决定了。
年终奖被拖欠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按时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作为工资的“年终奖”被拖欠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维权。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该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维权要及时。
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通过以上规定可以得知,如果与用人单位因拖欠“年终奖”发生劳动争议得不到解决,最迟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否则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年终奖的发放谁说了算
由于劳动法对年终奖没有硬性规定,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和发放条件通常都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任何约定,即使曾经发放年终奖,劳动者离职后主张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来发放。实践中,更多的争议源于年终奖约定不明或者年终奖发放时间不明确等情况。
如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劳动者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但双方未约定具体发放时间的,此时可以参考往年实际履行的年终奖发放时间来确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约定时间而故意拖延支付j如企业约定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年终奖,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离职员工不属于年终奖发放范围的举证责任,如劳动者存在较低的出勤率、绩效表现不佳等行为。另外,企业在有事先规定的情形下不得单方撤销年终奖或者在已经支付年终奖的情况下要求员工退回。当然因为工作失误错发或多发的,错发或多发的部分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用人单位可以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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