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新入职规定有没有年终奖
临近年末,公司员工最期待的莫不是年终奖的发放,那新入职的职工有没有年终奖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中新入职规定有没有年终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中新入职是否有年终奖
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据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见,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属于奖金中的“其他奖金”。
依据1990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据第7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见,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属于奖金中的“其他奖金”。
单位年终奖的发放标准
据介绍,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目前主要有三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不同方式年终奖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一)绩效考核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规则都是公开的,许多都会通过绩效合同,与员工进行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年终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据介绍,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颁发年终奖金已成为趋势,例如某超市的店长,年度考核分为四等,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以上为特等;恰好完成的算甲等;未完成的算成乙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年终奖额度。
(二)红包
由老板给员工发放不确定数目的红包。这种年终奖计算方法比较私秘,有的作为辅助年终奖发放,有的对关键性岗位员工发放。也有企业没固定年终奖发放形式,直接由老板来发放红包,这种方式全凭员工在老板心里的位置、印象等。
(三)年底双薪
所谓双薪,其实就是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是单位对员工全年奖励的一种形式。目前,行政机关及大多数企业称之为“第13个月工资” (即“12+1”)。
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并非同一概念,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更多的是跟绩效挂钩;但年底双薪一般仅与工作时间关联。不过,有些用人单位对获得年底双薪的条件做了系统设定,如绩效达标等,此时的年底双薪已有年终奖的概念;第二,既然年底双薪制与工作时间关联,则用人单位对其发放条件都有设定,如设定“年底双薪发放时劳动者必须在册,否则不具备申领条件”等。
年终奖发放的考核依据
高质量的绩效考核体系是成功实施差异性年终奖金的分配的基础。所以必须定出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应该:
1、考核指标一定要与企业的战略挂钩,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往往容易被忽略。
2、指标不宜太多,3-4个关键指标较好。
3、指标要明确,明确的指标,使人们知道做的好还是不好,避免评价者的的主观意识;同时,指明了员工努力的方向。
4、高质量的考核指标体系,员工应该可以自我测试,或选择同事/客户来评价自己。
5、定指标时,不仅仅是财务指标,还应该包含非财务指标;例如,客户服务也应该被考虑进来(准时交货,退货量的减工当年的工作绩效或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作为确定个人年终奖数额的一个重要依据。这种形式的意义在于它的“弹性机制”,领导可以按照下属的工作态度和成绩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这也是拉开员工收入档次的一项重要措施。此外,有些私企的月薪常常不与业绩挂钩,而是在发放年终奖时一并回馈给职工,如此一来,红包的分量更是惊人,多的可达10多万元。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年终奖的发放力度,同时也对少,客户满意度统计等)
6、如果个人绩效很好但与团队不合,那么这个人的绩效考核分数也不应该高。
7、绩效考核体系运行成功与否,关系到企业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所以,应该是每一个人都被评价,不管是高层管理人员还是基层文员。
8、评价任何员工或部门时,需要多角度评估,而不是一个人(上司)完全决定。
9、评价的结果应该让被评价者和公司多数人接受,没有吃惊。
10、对于评价者,董事会实施有效的监督,如果发现评价者有舞弊等行为,经核实,董事会有权利来减少某人的奖金,如果这个人的行为被认为是有损公司的,应该予以一定的制裁。
11、评价的时间和奖金发放的时间,我们觉得,一年的时间太长了,应该缩短,起码半年更好些。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以及评价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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