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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仲裁是不是最少支持2年

俏霞分享

  一般带薪年假申请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胜诉需要根据的就是证据确定,那是不是支持2年的时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带薪年假仲裁是不是最少支持2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带薪年假仲裁最少支持2年

  劳动仲裁年休假申请的时效是一年,如果当时劳动者没有申请休年假的,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申请休年假,用人单位不批准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尚未颁布带薪年休假办法。劳动部1995年8月11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可以按照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安排职工休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四款)

  结合年休假,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则适用延长情形,即,主张年休假的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年休假工资的争议也不属于劳动报酬争议,而属于一般劳动争议的范围,应当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仲裁一年的时效,而不应当适用该条第四款的特殊仲裁时效规定。同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的规定

  未休带薪年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关于带薪年假国家的规定

  一、带薪年休假的含义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二、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三、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劳动者能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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