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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工龄可以休多少天年假的

俏霞分享

  职工拥有35年的工龄他的年假是怎么规定的?他可以申请多少天的年假?我国法律规定年假是要按照职工意愿安排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35年工龄可以休多少天年假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35年工龄休多少天年假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休假适用对象的界定

  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员工无权享受年休假、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享受带薪年休假。而根据《企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并没有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也就是说,不管员工进入本企业工作多久,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享有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此外,这里的职工,说的就是一般的劳动者,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实习生。除此之外,还要排除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当然,对于刚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由于在进入企业之前没有工作经历,所以确实需要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才能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

  新进离职等情形的年假天数计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满足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企业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员工离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其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此为明文规定,因此操作起来十分明确。

  但对于在年度内符合年休假资格的员工,或者当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或者20年的情形,法律就没有明文规定了。

  有企业擅自将在当年度符合累计工作1年的员工的当年度假期在整年度内进行折算。如员工在2011年6月入职,则员工在2012年7月累计工作满一年,满足休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企业根据其全年应享受的5天在剩余的日历天数中进行折算,算得2012年度可以享受2天的带薪年休假。

  而对于在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或20年,应休年休假天数从5天转为10天或者从10天增为15天的员工,则直接进行前后分别折算。这种算法看起来很合理,也能解决员工在年底入职无法休完年休假的尴尬情况(对于12月29日入职,工龄满20年的员工,根本不可能在年度前休完15天的年假),但事实上却侵害了员工的权益。笔者认为,除非当地有类似的明文规定(四川省就有类似规定,具体可参见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五点),或者在执行中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可,否则不宜如此操作。针对这种情况,有几种应对方式:一种,将新人入职放到元月,企业应尽量避免员工在12月中下旬入职。一种,晚休不如早休。按理说员工到了特定的那一天才有资格使用新增的假期,但是为了保证年休假,可以安排员工提前休完该年假,以避免休不完的尴尬场面出现。第三种,跨年度安排。由于跨年度安排需要员工同意,故在说服员工后,企业可以安排其在下一年年初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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