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总结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着力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大力创新治理方式,以律师进社区和和事佬协会为抓手。你们知道在律师在进入社区的个人工作是怎样的吗?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总结篇一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区先后组织培训社区干部多人,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社区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我区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开办了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普法学校。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大部分社区面向社区居民、流动人员成立了“社区居民普法学校”。二是开办社区青少年普法学校,进行 “禁赌、禁毒,远离网吧”法制专项教育、上法制课,以社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重点依托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青少年普法学校和在社区内以社区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
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加强建设,构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积极从“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综合治理”,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为社区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1、社区调解:社区已成为城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发生地,并且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严重影响着社区稳定。为此,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居委会和驻街单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社区成立都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了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区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区各社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0余件,调处成,普遍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居民小区,矛盾不上交”,有效遏制了因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法制宣传:在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中,我们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一)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新兴广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尖山”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
础上,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社区举办的“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拒绝毒品进社区”签名活动等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社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的“六个有”,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义务宣传队、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季度在社区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
3、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治理网络,社区形成了打防一体化治安网络,为营造出文明进步、安定祥和、居民安居乐业的社区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二是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重点打击吸毒、“六合彩”赌博和入室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安全满意社区”等。三是成立帮教转化小组,加强对重点对象、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一年来,各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无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非法集体上访事件,无封建迷信活动。
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总结篇二
一年来我区坚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法制进社区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加强社区法治化管理为核心,以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区先后组织培训社区干部多人,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及省、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文件精神。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各社区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我区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开办了覆盖全区的社区市民普法学校。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区大部分社区面向社区居民、流动人员成立了“社区居民普法学校”。二是开办社区青少年普法学校,进行 “禁赌、禁毒,
远离网吧”法制专项教育、上法制课,以社区青少年学法用法带动家庭学法用法。各社区和区普法办、团区委联合开办“两校”。即重点依托四小以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青少年普法学校和在社区内以社区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加强建设,构筑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积极从“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综合治理”,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为社区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1)社区调解:社区已成为城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发生地,并且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严重影响着社区稳定。为此,我们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了调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居委会和驻街单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全区各社区成立都调委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了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依法化解社区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区各社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3余件,调处成,普遍做到了“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居民小区,矛盾不上交”,有效遏制了因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
(2)法制宣传:在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工作中,我
们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以“法制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新兴广场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尖山”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社区举办的“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拒绝毒品进社区”签名活动等也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社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的“六个有”,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书籍、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义务宣传队、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季度在社区为居民上一堂法制课。
(3)法律服务:“遇事找法”是当前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区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代办公证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4)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治理网络,社区形成了打防一体化治安网络,
为营造出文明进步、安定祥和、居民安居乐业的社区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二是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重点打击吸毒、“六合彩”赌博和入室盗窃等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安全满意社区”等。三是成立帮教转化小组,加强对重点对象、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一年来,各试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无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非法集体上访事件,无封建迷信活动。
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总结篇三
一、加强学法用法,增强社区法律意识。
(1)社区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为了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我社区组织对社区干部的培训,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及省、市、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文件精神。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从法律、政策和理论上,提高了对新时期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使社区干部了解了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的工作方法,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坚持社区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很好地提高了社区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
积极开展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主要对社区内社会青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青年普法学校。通过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讲一步增强。
二、从“四民主二公开”入手,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民主选举合法化。紧紧抓住换届选举这个有利时机,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完善居委会换届选举制度,统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换届选举的实施步骤和要求。同时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反复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直选”的概念、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及候选人当选条件,使广大居民对“直选”认识到位,保证选举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
(二)议事决策民主化。一是健全决策机制。社区建立了居民大会和居民议事会议等制度,每年召开二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凡涉及居民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务,一律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议事会议讨论通过,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尊重社区民意,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决策内容不断完善。由最初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修订,扩大到财产管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方面并形成制度。三是决策程序不断规范。建立了居委会重大事务议案的提出、论证、讨论决定、张榜公示等程序。社区听证会针对居民比较敏感的、争议较大的、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充分听取居民及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和合法主张,集思广益,达成共识,有效地解决社区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民主管理制度化。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居民代表会议修改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明确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时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
居务公开的要求,制作展牌,上墙公示,达到依法治居的目的,使社区重大事务不因居委会干部的换届而随意变更。对于群众比较敏感的财务管理问题,居委会还建立了理财小组,居帐街监(管),规范了居委会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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