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律师日常工作方案
律师在社会活动中具有特殊的角色定位,但由于我国法治化程度不高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律师在社会活动中也存在着许多困境,这就需要我国在立法上以及制度上有所重视。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诉律师日常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非诉律师日常工作方案
(一)应老年公寓主要负责人要求,可提供以下基本法律服务工作:
1、法律审查合同。
2、指导签订或代为草拟重要合同。
3、法律审查基本规章制度。
4、协助建立合同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5、协助处理非诉讼简易、短暂性的债权债务纠纷。
6、协助法律审查甲方的管理经营、销售行为。
7、可参加老年公寓会议,可就某些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8、日常法律咨询。
(二)应另行约定的有偿法律服务工作:
1、应老年公寓要求,为老年公寓提供法律管理策划服务,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
2、可受托代表老年公寓参加经济项目谈判,草拟并指导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为老年公寓重大经济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建议。
4、协助处理非诉讼重大、持久性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5、为老年公寓资产重组、股权配置、投资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6、协助管理土地及房产等资产,并提供相关非诉法律服务。
7、协助法律培训老年公寓管理人员。
8、其他重大法律事务。
三、顾问律师法律审查规章制度:
在老年公寓开业前后,公寓工作人员负责草拟规章制度,顾问律师负责法律审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入住及服务管理制度;
3、公寓财产管理制度;
4、奖惩激励制度;
5、合同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6、财务管理制度;
7、老年公寓安全保卫制度,等等。
四、顾问律师协助建立合同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建议确定合同管理部门,专设合同管理员负责管理合同及债权债务;
2、指导制定经常性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
3、指导建立合同编号、分年度分类别管理合同制度;
4、指导建立合同签订审批制度;
5、指导建立及时清理已履行完毕合同或作废未履行合同制度、正在履行合同监管制度、防范及上报合同纠纷处理制度等。
6、指导建立合同债权债务及诉讼时效管理制度;
7、指导建立合同资料及证据保存制度(为诉讼作准备)。
五、顾问律师及时完成公寓主要负责人安排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有偿法律服务工作应另行协商。
六、本方案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非诉律师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中国,一谈到律师,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官司。也就是说,人们在诉讼时才会想到律师。而在西方国家或在我国的香港地区,律师的服务则渗透到人们生活、事业发展的各各方面。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社会对律师观念及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是与律师的服务密切相连的。著名商帐管理与公关关系专家马永顺说,在香港,律师楼是香港经济兴衰的晴雨表,香港经济繁荣时,律师楼忙得不可开交,买房的、租房的、股票上市、商标代理等都要通过律师;经济一不景气,各律师楼就要裁员。在香港非诉律师为客户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比如,香港人要买房,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师,因为律师要为买房者做全套的法律文件,并且还会为买房者提供咨询,如中产阶级可以买什么房,穷人可以买什么房,律师从买房的价格谈判就开始参与,一直到买房者拿到钥匙。律师的服务真正成为了人们投资、置业不可缺少的参谋。而在国内,即使一些客商在从事项目投资时,需要律师的帮助,他们也往往把工程师和会计师看得比律师的作用更重要,更何况,国内律师对客户的服务仍然以事后服务为主,往往是客户出现了麻烦,律师才会成为被邀请的对象,这与国外的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投资时就会,左手要有一个会计师,右手要有一个律师,俗称三驾马车的服务需求观念相去甚远。
因此,许多律师的业务开始趋于专业化,一些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也开始垄断某一领域的业务,以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业务、非诉催收,风险控制,公共关系处理为主的专业律师所应运而生。
看过“非诉律师日常工作方案”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