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和员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员工离职已成为常态化的事情,那么,有部分员工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原公司形象、声誉、经济方面均造成了负面影响。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处理的事情,希望对大家有用!
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处理的事情
1、收回离职员工的工作证、介绍信、空白合同等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对外可以代表公司,离职的员工以这些材料与他人签订合同,则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原公司承担。经常发生的状况是员工持上述材料和案外人签订合同,把合同款拿走了,但是原公司还要承担供货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自己和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来抗辩一般是得不到法院采信的。
2、如果员工拒不配合交出上述材料,则可以以公司名义发函告知有关业务单位,或者在有关报纸上登公告声明,表明某员工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公司,以后其不能再代表公司从事业务工作。这需要保存有关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举证使用。
3、健全规章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文书材料。凡是加盖公章的材料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需要对此负责,因此,公司需要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有关材料的使用,原则上不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及空白合同,对于出具的材料,编号登记使用,以做到心中有数,风险可控。
4、树立风险意识,原则上不让员工直接收取货款。货款原则上应该由公司统一收取,对于在外地的客户,可以要求其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一般不应让员工直接收取货款。这种风险对于公司来说是巨大的,以前很多案例的教训也是惨痛的,员工拿钱后侵吞货款,员工离职后再去原业务单位收款的案例屡见不鲜。
5、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于员工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依不同情况采取发律师函警告、提起民事诉讼、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员工离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一方面,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
2、另一方面,要办理工作交接。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辞职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企业保持协商与沟通的态度,大部分企业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企业,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离职日期在劳动法上的界定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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