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
俏霞分享
正确理解法的立法宗旨、法律地位和制度,对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
制定《安全生产法》,保障生产安全,不仅是为了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也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表述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坚持《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应当把握以下五个问题:
第一,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及其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视、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须安全,防止和减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组织、公民也应当把安全生产当成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齐抓共管,协助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第二,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职责、措施、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其很多、很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力,同时也明确了很多、很严格的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有权必须负责、权责一致和权责追究的原则,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依法监督、依法处罚的要求。要完成繁重而庄严的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一言一行都要合法,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依法行政。
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是否有位置、有机构、有投入、有措施、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都要依靠厂长经理逐项组织落实。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不能忘记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动摇,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不能有丝毫的侥幸敷衍,不能有丝毫的厌战情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技术装备、岗位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等安全生产的“软件”建设。
第四,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大量的从业人员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又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或者责任者。要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针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的现状,《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目的在于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技能,促使他们尽职尽责地进行生产经营作业,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安全生产。只有重视、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水平。
第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法律的基本功能是制裁违法分子,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当前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许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得到惩治。《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界定其法律责任追究的规定是非常严厉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绳之以法,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好转。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作为一部安全生产大法,《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对各行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7项基本法律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峻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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