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讨加班费的案例2017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加班就应得加班费,但还是有不给于加班费的情况,那2017年加班费有什么追讨办法呢?有没有追讨的案例?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最新追讨加班费的案例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最新追讨加班费案例
家住黄石的王先生2010年5月来到武汉市江夏区,在一家服装公司找了一份职位为生产组长的管理工作,2010年5月10日入职,5月27日签的合同,合同签订的期限是3年,但是合同签完之后,公司并没有给王先生一份合同,而是以合同统一由公司管理为由将合同收走。
自入职至今,公司一直没有给王先生缴纳过社会保险,平常每个月基本上都工作在26天以上,加班费也基本上没有给过,工资每个月3000元,均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没有办理工资卡,现在由于王先生对公司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缴,支付离职补偿金和加班费,在2013年6月12日办理了离职手续。
王先生自己与公司交涉多次,仍没有到达想要的结果,后来公司干脆对王先生不理不问,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了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找到了竹永海律师帮忙解决问题,经竹律师和程芳律师两位调查了解到,目前王先生只能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和考勤记录,并无其他相关证据。
另外据王先生说明,合同中约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加一次工资,后来也没有兑现;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份,一直没有休息过,公司也没有额外支付相关劳动报酬。竹律师也出面找过公司协商,最终公司解决此事的态度并没有转变,于是竹律师就决定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此事。
2013年7月20号,竹律到江夏区劳动仲裁委立案;经过1个半月,最终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八条“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规定。江夏区仲裁委员会终于做出了裁决,裁决驳回王先生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工资的请求,只是补缴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同时指出,如果补缴社保,社保局只能补进王先生的养老保险账户,并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结合该案例,竹律师指出:个人在应聘工作时,应该注意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公司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内容中应该对劳动报酬的给付方式、加班工资计算、社保的缴纳等条款约定明确,以便出现劳动纠纷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7追讨加班费的办法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2017年加班费支付标准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5、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 月工资收入÷21.7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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