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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收费标准

丹凤分享

  解决不了的纠纷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打官司是要收取费用的,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受理案件收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

  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法律援助中心不收费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设立目的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