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法律视野>法律常识>

森林法处罚实施的法律条例都有哪些

李婉分享

  我国土地面积虽大,但是自然资源并不丰富,因此,保护森林也是我们公民的义务,而在法律上,对森林犯罪的处罚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法处罚实施的法律条例,希望能帮到你们。

  森林法处罚实施的法律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森林法规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二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一立方米以下、幼树五十株以下的,或者造成相当于二立方米木材、一百株幼树以下损失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十立方米以下、幼树二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五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盗伐的林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应予以追缴。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返还原主;属于全民所有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作为林业基金。

  第四条 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烧毁面积五十亩以下,或者造成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三十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第五条 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对已获利的,除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并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伪造或者倒卖木材运输证件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重的,林业主管部门除可组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完成更造新林任务,所需费用由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外,并可处以相当于所需造林费用的罚款。

  第七条 违反森林法规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珍贵树木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遭受破坏的,从重处罚。

  第八条 被责令补种林木,因故不能补种的,可以交纳所需的费用,由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代为补植。

  第九条 违反森林法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执行。

  林业部统一制发《林业行政处罚通知书》、《补种林木通知书》和收缴木材、款项《收据》的格式。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城市环境污染的种类

  1、空气污染

  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仍为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烟尘。

  2、水域污染

  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种类有:有机有毒物质;无机有毒物质;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污染物;病源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我国城市及其附近河流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3、固体废物污染

  包括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噪声污染

  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

  5、土壤污染

  土壤的污染源包括烂施化肥农药,工业废水和废渣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等

  森林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猜你感兴趣:

1.公司法的法律条例内容有哪些

2.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3.假释执行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例

4.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条例有哪些

5.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6.2017劳动合同实施的法律条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