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暂住人口都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当公民离开所在地区到其他地区打工暂住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相关的暂住证,而暂住的地区对人口的管理也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对暂住人口有哪些规定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暂住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
1.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暂住证的作用
1、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
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
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卫生防疫服务;
5、参加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的评选;
6、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7、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
8、在暂住证有效期限内可凭暂住证进入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办理延期的手续是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一次延期不得超过 一年、延期二次后、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
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 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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