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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李婉分享

  在生活中,夫妻共有财产又可以叫做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夫妻的婚姻生活过程中的所得财产。那么,在法律常识里,夫妻共有的财产都包括哪些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们。

  夫妻共有的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个人财产的认定情况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劵、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满足以上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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