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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小知识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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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商防骗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流通领域越来越活跃,经商活动中的欺瞒诈骗等不道德行为也屡见不鲜。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骗小知识活动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防骗小知识活动总结篇一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社会环境千变万化,青年大学生必须尽快适应环境,学会保护自我。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和出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人的感情是主体与客体的交流,既是主观体验也是对外界的反映,本身应该包含合理的理智成分。如果只凭感情用事、一味“跟着感觉走”,往往容易上当受骗。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与人交往要区别对待,保持应有的理智。

  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察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对于那些“来如风雨,去如微尘”的上门客,态度要热情、处置要小心,尽量不为他们提供单独行动的时间和空间,以避免给犯罪分子创造作案条件。

  3、同学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帮助。在大学里,无论哪个学院、哪个专业,半集体总是校园中一个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在这个集体中,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了解,因此相互间应该加强沟通、互相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但必须了解,既然是交往就不存在绝对保密。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合适的范围内适当透漏或公开,更适合安全需要,特别是在自己觉得可能会吃亏上当时,与同学有所沟通或许就会得到一些帮助并避免受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为了加强校园管理,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度,总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给同学们带来一些不便;但是制度却是必不可少的,况且,绝大多数校园管理制度都是为控制闲杂人员和犯罪分子混入校园作案,以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和校园秩序而制定的。因此,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们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

  防骗小知识活动总结篇二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提防和惩治诈骗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还是大学生自身的谨慎防范和努力,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以防止上当受骗。

  近年来,学校学生被骗事件屡有发生,社会上骗人、被骗更是司空见惯。有些犯罪分子行骗手段及其低劣,但为什么犯罪分子还能屡屡得手呢,这与我们青年学生生活阅历、性格特点有很大关系。

  1、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在大学生宿舍里经常有一些前来寻访的老乡、熟人、同学,或者朋友的朋友,熟人的老乡,同学的同学之类的人。这其中有的是真,有的是假,而我们很多同学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在不辨真伪的情况下,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而且常常把他人的寻访看作是一种荣耀,因而这些人最轻易上当受骗。

  2、疏于防范,感情用事。我们的大学生,从小学、中学、到上大学都有一个十年寒窗的经历,能够进入高等学府之门当属幸运者,在大学这个园地里,我们的很多人(尤其是新生)激情益于言表还来不及形成防范的概念,这在客观上给诈骗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同学,同情心过强,经不住别人几句好话和可怜的求助,并受“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的观念的影响,轻易相信他人,这也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另一个原因。

  3、有求于人,轻率行事。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的事,能否如愿这就要看是何事,对象是谁,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为达目的而轻率交友,弄不好会上当受骗。据调查,当前,大学生容易被利用的心态是:想经商助学而缺乏经商的实际经验,急欲成名爱慕虚荣而疏于戒备,想分配到理想的工作单位而缺少门路等等。

  4、贪恋小便宜的心理。诈骗份子往往利用被骗人贪恋小便宜的心理,以极小的成本引诱被骗人上当受骗。提醒同学们: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下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敬请广大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牟取非利,不贪恋便宜,以免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

  防骗小知识活动总结篇三

  1、假冒身份,流窜作案: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与人进行交往,有的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等在银行设立账号提取骗款。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露出马脚,通常采取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随即逃离。还有一些人把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作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某高校应届毕业生丁某为找工作,经过人托人再托人结识了自称与某公司经理儿媳妇有深交的哥们何某,何某称“只要交800元介绍费,找工作没问题”,谁知何某等拿到了介绍费以后便无影无踪了。

  3、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对于类似的案件,由于事先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时间拖得很长,花费了许多精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4、借贷为名,骗钱为实: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受骗。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却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同学借款补洞,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5、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6、招聘为名,设置骗局:随着高校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学生分担培养费的比重逐步加大。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勤工俭学已成为大学生求学的重要手段。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用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无知”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某高校几位学生通过所谓的“家教中介”机构联系家教业务,交了中介费后,拿到手的只是几个联系的电话号码,其实,对方并不需要家教,或者“联系迟了”,但要想要回中介费是绝对不可能的。

  7、骗取信任,寻机作案:诈骗分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大学生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的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称,骗取信任后常寻机作案。诈骗分子何某在火车上遇到某高校回家度假的学生杨某,交谈中摸清了该生家庭和同学的一些情况。何某得知杨某同班好友李某假期留校后,便返身到该校去找李某,骗得李某的信任后受到了热情款待。第二天,8个学生寝室遂被洗劫一空,而何某却不辞而别了。

  8、利用学生的同情心行骗:其主要有以下方式、借口:一、自称来自某著名高校,在旅游过程中和同伴走失,取款时卡又被取款机吞了,没钱回去于是借钱;二、称没钱坐车回去或没钱住宾馆;三、称要毕业了,需要立即给实习单位发传真,可身上的钱又未带足;四、骗子上网搜索到学生信息,冒充老师、同学与学生的家人联系,谎称他生病或出车祸,急需用钱,让家长速汇钱来;五、发手机短信称他中奖了,但需要先汇一笔税款;六、看到学生刚取了款,他们一般都会以借电话卡为由慢慢与你套近乎,然后说出最终意图———借钱,他们都会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学生证、身份证拿给你看,索要你的联系方式、卡号,表示以后会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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