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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再婚需要的相关手续是什么

李婉分享

  最美不过夕阳红,这是对老年人再婚的一种称赞。那么,老年人再婚需要哪些手续呢?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再婚需要的手续,希望能帮到你们。

  老年人再婚需要的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老年人再婚领证的规定

  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是法律唯一认可的结婚形式。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如果不领证,则为同居关系。 这里面最主要就是财产问题。

  如果两位老人领证前各自拥有房屋,则均为二老的个人婚前财产,二老均可于在世时独自处理其个人财产,如赠与给子女、买卖等。

  但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过世,另一方作为配偶则对该财产有合法继承权。 为避免将来出现矛盾,建议二老前往公证处办理财产约定公证或由二老分别办理遗嘱公证和赠与公证。

  老年人再婚财产的问题及处理办法

  1、是否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老年人再婚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可靠的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具有较好的法律保障作用。《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然,确定财产权是一件严肃的事,在与有关的当事人协议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可以选择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2、是否需要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应再婚前进行 再婚后老人彼此之间拥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不立遗嘱,老人的身后的财产将由子女子与配偶均分。因此,大多数再婚的老人会选择在再婚前对自己的财产用遗嘱公证的方式进行处置。在订立遗嘱的时候,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的继承进行相应的处置。即只能对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指定。

  3、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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