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党规问答题(3)
答: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98、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是什么?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99、怎样才能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
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中的政治智慧,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安邦问题上的高瞻远瞩。讲话对于分清是非、善恶、荣辱的界限,对于在全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树立了一个鲜明的标准,对于如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对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八荣八耻”作为社会主义公民应该树立的荣辱观,是对有关公民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的补充和发展。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这个先进文化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文化。少数先进分子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建设良好社会风气问题上当然应该走在前面,但只靠少数先进分子是不够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要广泛深入地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起来了,一切邪恶和不良现象将无所遁形。
100、领导干部该如何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呢?
第一,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修身。任何一个地方或单位的领导干部,都是群众的标杆,必须具备鲜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人先正己”,要在其所领导和管理的地方或单位倡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是领导干部自己要做到。领导干部坚持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修身,就是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执政理念,就是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跑官要官”等官场恶习,就是要做到不该用的权不用、不该拿的钱不拿、不该提拔的人不提拔、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去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尊重和爱戴的领导干部。
第二,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齐家。领导干部的家庭不同于一般家庭,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也不同于一般职工群众的家属子女,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可以通过日常的家庭生活的方式影响和干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使用;他们的言行可以影响领导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声誉以及名望。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教育和约束其家属子女,在家庭里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要像胡锦涛那样严格要求和约束亲属子女那样,坚决杜绝家属子女打着领导干部的招牌说话做事,彻底摒弃“父母当官儿女都是好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思想,始终保持家里有没有个领导干部都一样的心态和言行表现。
第三,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交友。大凡领导干部都具有较宽泛得工作面域,尤其是一个地方的领导干部,其工作面可能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接触的人员也就非常广泛了。由于各种原因,主动要与领导干部交朋友的人也就很多了。如果领导干部不能慎重交朋友,就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套”上了。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识别和交往人,就难免上当受骗。一是要认真识别人。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人,不要与之交朋友;如果没有基本的荣辱观的人不要与之交朋友。二是要注重交往方式。“君子之交淡如水”,朋友之间要讲究个礼尚往来,但决不是不以手中权力还朋友之礼。这些是领导干部交朋友的基本原则。
第四,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治人。从现代管理学的观点看,治人,就包括了使用人、引导人、管理人、教育人、服务人的。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治人。要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治人,就是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来评价人、选用人、教育人、管理人。那些“跑官要官”、以权谋私、只想做官不想做事、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光说不做、巧言令色、言行不一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等品质上存在严重缺陷的人,要坚决不用;要用“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教育引导下属的干部群众积极饯行“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要使荣者更荣耻者更耻,甚至无处立身。要抓出一个具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班子,要带出一个具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队伍,努力形成一个人人知荣耻,人人讲荣耻,人人行荣弃耻的社会环境。
101《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是什么时候公布的?(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答:2006年2月20日
102、《暂行规定》是由哪两个部门联合提出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03、《暂行规定》是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在什么时候,第几次会议通过的?
答:《暂行规定》是监察部2005年12月31日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0月27日第20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的。
104、《暂行规定》是参照哪些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请举出两个例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05、适用于本规定的,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哪些人员应当给予处分?
答: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106、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请举两个例子)
答:见《暂行规定》第四、五、六条
107、“不按照国家规定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08、“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或者擅自为其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09、“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10、请问出现哪些情况要对依法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的。
答: (1)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
(2)擅自委托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的;
(3)违法实施查封、扣押等环境保护强制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4)有其他违反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
111、“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 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12、请问出现哪些情况要对依法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请举三个例子)
答:(1)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予以查处的;
(2)对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
(4)对依法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不移送,致使违法违纪人员逃脱处分、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
11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4、请问出现哪些情况要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请举三个例子)
答:(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将收缴的罚款、排污费或者其他财物据为己有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
(4)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毁损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115、“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毁损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责任人应该予以怎样的处罚?
答: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6、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或者包庇、纵容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怎样的处罚?
答: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117、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或者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者冲突,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给予怎样的处罚?
答:开除处分。
118、请问企业出现哪些情况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请举三个例子)
答:(1)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者经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而逾期不办的;
(2)与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3)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或者不正常排污的;
(4)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情节较重的;
(5)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6)被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后仍继续生产的;
(7)阻止、妨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8)有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生产或者经营行为的。
119、“阻止、妨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给予怎样的处分?
答: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0、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应该移送哪里处理?
答:应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中,认为属于对方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认为应当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的,应当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建议。
12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答:2005年12月。
123、《决定》中提到的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体现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哪几个“有利于”,分别是什么?
答:(1)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2)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
(5)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124、简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125、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有几个基本原则?
答:5个。
126、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分别是什么?
答:(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2)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3)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4)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5)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127、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怎样理解?
答: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128、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强化法治,综合治理”怎样理解?
答: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129、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怎样理解?
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130、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怎样理解?
答: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13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怎样理解?
答: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132、简述到2010年的环境目标。
答: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水水质、全国地表水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草原退化趋势有所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及污染趋势减缓,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村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133、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要注重在哪三个方面的发展?
答:(1)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134、如何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答: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135、如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136、如何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答: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137、目前我国面临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哪些?
答:(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2)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3)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4)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5)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
(6)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7)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138、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求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有哪些?
答: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
139、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求把什么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
答: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保工作重点。
140、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的目标是多少?
答: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141、《决定》中提到2004年年底前投运的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电厂,应在什么时候安装脱硫设施?
答:2010年底前。
142、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括哪些?
答: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143、国家环保重点工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从“十一五”开始,要将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纳入哪些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144、举例说明从哪些方面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举四个)
答:(1)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
(2)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
(3)完善环境管理体制。
(4)加强环境监管制度。
(5)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6)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
(7)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
(8)推动环境科技进步。
(9)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
(10)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11)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145、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答:(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
(2)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
(3)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146、“三同时”制度指的是?
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47、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要抓紧拟订哪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工作?
答:拟定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循环经济、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
148、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哪些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
答: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开展旅游或者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
149、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就是要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哪些因素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中?
答: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因素逐步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
150、哪个部门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环境信息的发布?
答: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51、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国家加强对地方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协调跨省域环境保护,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和重点单位的环境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机制。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所辖范围有关的环境问题。
152、加强环境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采取怎样的政策?
答: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153、加强环境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采取怎样的政策?
答: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54、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如何处理赔偿责任?
答: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155、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在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时政府定价要充分考虑哪些因素?
答:要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对市场调节的价格也要进行有利于环保的指导和监管。
156、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分别实行的是什么政策?
答:电价政策和全额收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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