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宪法>党章>

党章重点考试内容

俏霞分享

  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党章重点考试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党章重点考试内容

  1.党的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 建成 小康社会而奋斗。

  2.党章共11章 53 条。

  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 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4.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学发展观 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5.党章总纲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 ,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6.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7.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8.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

  9.党章总纲指出:发展 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 上百年 的时间。

  11.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

  1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必须坚持和完善 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3.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14.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

  15.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 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16.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 经济建设 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17.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18.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 改革开放 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19.我们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体制。

  2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21.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和不断完善制度,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

  22.现阶段我们党的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3.中国共产党主张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24.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先进性和纯洁性 建设。

  25.党章总纲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制度建设。

  26.党章总纲强调,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 科学化 水平。

  27.党章总纲强调,要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 服务型 、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28.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29.“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章对党的群众路线 的表述。

  30.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 密切联系群众 。

  31.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 脱离群众 。

  32.党的领导主要是 政治、思想和组织 的领导。

  33.党章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先进青年 的群众组织。

  34.党章规定,可以申请入党的年龄为年满 18岁 。

  35.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 8项 。

  36.党章规定,党员享有 8项 权利。

  37.中国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 先锋模范作用 。

  38.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还有权要求 罢免 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39.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40.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 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41. 党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

  42.入党介绍人的任务是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43.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4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 1年 。

  4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 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

  4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1年 。

  4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经过考察认为其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48.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 支部大会 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49.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有两名党员作介绍人。这里的党员是指 正式党员 。

  50.发展党员,必须坚持 个别吸收 的原则。

  51.党员的党籍从 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 之日算起。

  52.党员的党龄从 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之日算起。

  53.预备党员的权利,除没有 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54.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5.劝党员退党,简称“劝退”,是指党员缺乏革命意志, 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党的支部对其进行教育并在限期内仍无改正和转变的,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

  5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57.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8.民主集中制是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

  59.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

  60.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

  61.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62.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6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 选举人 的意志。

  64.在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委员时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

  65.在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委员时,应当采用 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进行选举。

  6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 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

  6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 5年 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68.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 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69.在党的纪律面前 所有党员一律平等 。

  70.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每 5 年举行一次。

  71.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 3人 以上,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72.党的基层组织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73.党章规定,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年或3年 。

  74.党的基层组织有 8项 基本任务。

  75.党的基层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 创先争优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76.街道、乡、镇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支持和保证 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77.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 政治核心 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78.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 政治核心 作用。

  79.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 作出决定 ,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8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维护 各方 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81.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 协助 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82.党按照 德才兼备 、 以德为先 的原则选拔干部。

  83.党选拔干部坚持 五湖四海 、 任人唯贤 , 反对任人唯亲 。

  84.党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 革命化 、 年轻化 、 知识化 、 专业化 。

  85.党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 ,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86.党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 讲党性 、 重品行 、 作表率 ,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7.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 惩前毖后 、 治病救人 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8.对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给予 开除党籍 的纪律处分。

  89.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0.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91.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 表决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92.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 开除党籍 。

  9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 支部大会 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94.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 必须 同本人见面。

  95.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 成立党组。

  96.党章规定,党组发挥 领导核心 作用。

  9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的学校。

  98.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与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之间是 被领导与领导 关系。

  99.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党徽党旗作为专门一章加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 镰刀和锤头 组成的图案;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100.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 尊严 ,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