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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中代课教师被辞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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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我们要学会面对,在职场生活中,被辞退常常发生。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公办高中代课教师被辞退补偿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办高中代课教师被辞退补偿政策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代课老师的历史现状

  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他们没有任何“名分”,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总体而言代课教师一般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教学水平不高,长期任教不利于教学质量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从这个角度看,代课教师退出历史舞台,是中国在2010年之前实行全面义务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教育部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对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问题,吕玉刚表示,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随着各地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代课教师的存在原因

  1、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2、代课教师长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师都吃财政饭,将占去财政收入的8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考虑到一个在编教师的待遇可以养七八个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成为了一种现实的选择。

  3、代课教师一般分布在高寒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是正式教师不愿去的地方,代课教师离去后的衔接将因此更为困难。

  代课教师退出讲台

  2009年底前后,为了优化教师队伍,中国存有代课教师的绝大部分地区将进行最后的清退。代课教师这一称呼即将成为历史。在过去的岁月里为了解决偏远地区因财政困难而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的困难,代课教师们以其吃苦耐劳、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蜡烛精神为教育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如今,为了顺应趋势他们将回归田埂,又在以特有的方式做出更大的贡献。

  代课教师虽然没有任何“名分”,且没有完全享受教师的待遇,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2006年教育部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将全国余下的44.8万人的代课老师全部清退,随后代课老师在部分发达省市逐渐淡出人们视野,而部分省份仍然存在。

  择优录用

  允许合格代课人员,择优进入教师队伍。对于还在岗的代课人员,则要按“以人为本、政府统筹、坚持标准、有进有出、积极稳妥、标本兼治”的思路解决。地方政府将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与择优录取、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等措施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允许那些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任职条件、素质较好、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进入到教师队伍,最好还能够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不过依照现行的教师招聘办法,聘任教师需要由地方编制部门给编制指标,也要由地方财政支付教师基本工资,并不是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一个部门作出决定。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素质不适等原因而被辞退的那些代课人员,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吕玉刚表示,随各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积极研究争取通过纳入城乡社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