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辞退试用期员工流程
在企业hr眼中,不符合公司的试用期的员工,就是不符合公司工作的员工,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HR要辞退员工(试用期)流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HR要辞退员工(试用期)流程
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企业hr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合法的流程,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仍须遵守以下几个条件,而不是任意解除:
(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2)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或者录用标准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且该标准应当是有明确内容的,比如有数量、质量、标准等详细内容。
(3)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
试用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企业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员工办理交接手续。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
入职时员工签订了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了考核,并留有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若无法协商一致,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
特别提示: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生搬硬套的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定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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