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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对于产假的新规定

俏霞分享

  现在不止有女性产假,还有男性的产假,女性朋友在分娩的时候,往往精神方面是很脆弱的,这需要得到丈夫的陪护,所以安徽省对于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安徽省对于产假的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安徽省产假的新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对合法生育的人群给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延长多久则由各省自己规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维护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安徽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我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据介绍,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安徽省二胎产假的时间

  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安徽省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新产假女职工享受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女职工同样享受此假期。需要注意的是,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如果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延长产假30天,并且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增至20天。

  安徽省产假请假格式

  1、标题

  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产假”两个字加上,注明产假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

  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

  3、正文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一般为90天,但也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注意事项”。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明预产期和具体的请假日期,譬如本人是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假期结束,期限为_____天。”写完请假日期之后,另起一行并空两格,写上特此申请,恳望批准”或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的字样。这样,产假请假条的正文就完成了。

  安徽省人口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一)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

  (二)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三)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第二十一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送双方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需要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及时将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生育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生育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再生育的。

  第二十四条 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禁止以送养、寄养方式违反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五条 实行以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育龄夫妻介绍常用避孕方法及其作用机理、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指导公民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

  第二十六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不得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不得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十七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育龄夫妻,其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财政承担。

  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和环情监测、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

  第二十八条 禁止歧视、遗弃、虐待女婴。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

  产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能吃蜂蜜吗?

  答案是可以的。蜂蜜是一种天然食品,味道甜蜜,所含的单糖不需要经消化就可以被人体吸收,对产妇具有良好的保健作用。蜂蜜的营养成分比较高,热量充足,产妇在分娩以后可以适当的饮用一些蜂蜜水,能有助于产妇的体力恢复。

  产妇能喝牛奶吗?

  产妇是可以喝牛奶的。牛奶被称为“白色血液”,是自然界钙的最佳来源。牛奶中的钾元素对软化血管、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很好的作用。牛奶含有左旋色胺酸,有很好的安神作用,对促进睡眠帮助很大。产妇如果多喝牛奶,既可以帮助身体恢复,又可以补充身体钙质,如果是母乳喂养的话,也能够增加乳汁,帮助宝宝通过母乳获得优质钙质。但要注意牛奶属于不容易消化的食物,产妇最好等到肠道功能逐渐恢复后再喝。

  能吃盐吗?

  坐月子是可以适量吃盐的。有说法认为坐月子期间产妇不能吃盐,是因为盐吃多了不好,如果产妇每天的盐量摄入过多,就会加重肾脏的负担,导致血压升高,且不利于产后恢复。但也不能不吃盐,人体通过吃盐来摄入钠元素,吃盐过少会影响钠元素的吸收,且菜肴中不放盐会影响产妇食欲,不利于营养吸收。因此,坐月子时产妇既不能“忌盐”也不能过多食盐,适量最好。

  能吃醋吗?

  坐月子期间产妇可以少量吃醋,注意不要过量,以免导致胃酸。可以在菜肴中拌一些醋,能帮助产妇开胃。适量食醋是不会影响奶水的。

  5、坐月子能吃胡椒吗?

  坐月子最好慎食胡椒。胡椒属于热性食物,产妇可在烹饪时放一些胡椒粉佐味,要注意适量。

  能吃甲鱼吗?

  坐月子是可以吃适量甲鱼的,甲鱼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是含有优质蛋白、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滋补珍品,能够增强身体的抗病能力及调节人体的内分泌功能,有利于于产妇身体恢复及提高母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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