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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产假的工资规定

俏霞分享

  产假当然就是针对那些在职的女性在生产前后所给出的假期,一般分娩前后给的产假是两个半月的时间,也有的会延长一些。不过,近几年各省又修改了新的规定,那广州的产假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广州市产假的工资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广州市产假的工资规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日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应享受其生育前原工资福利待遇(即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广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 =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pide;30(天)×假期天数

  陪产假期间工资 = 上半年单位月平缴费工资&pide;30(天)× 10(天)

  广州产假是如何规定的?不同情况下产假各有多少天?

  顺产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流产假规定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注: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男职工陪产假相关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每日工资标准为单位月平缴费 工资除以30。

  2017年广州市产假的规定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奖励假+30天破腹产假=208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7年9月29日审议通过啦!这也意味着,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终于落地,广东178天产假成为现实!

  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条例,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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