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劳动法>劳动假期>产假>

2017年北京市的难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俏霞分享

  我们都知道女职员都有生育的权利也享有产假期间的所有待遇,那么,北京对难产假是怎样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北京市的难产假是怎样规定的,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北京市的难产假是怎样规定的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2017年北京市的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以上就是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的法律知识,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2017年难产休假期间不能吃什么

  月子期间是产妇分娩后非常重要的恢复期,此时体质会比较虚弱,身体抵抗力也会有所下降,饮食对于产妇来说影响很大,应忌食一些不利健康的食品。产妇不能吃哪些食物?

  1、寒凉生冷食物:产后身体气血亏虚,应多食用温补食物,以利于气血恢复。产后进食生冷或寒凉食物,既不利于脾胃消化吸收,也不利于恶露的排出。

  2、辛辣刺激性食品:产后气血虚弱,若进食辛辣发散类食物,如辣椒,可致发汗,不仅耗气,并可伤津损血,加重产后气血虚弱,甚至发生病症。

  3、酸涩收敛食品:产后淤血内阻,不宜进食酸涩收敛类食品,如乌梅、莲子、柿子等,以免阻滞血行,不利于恶露排出。

  4、冷饮、冷食:如雪糕、冰琪琳、冰凉饮料等,不利于消化系统的恢复,还会给产妇的牙齿带来不良影响。

  5、忌食过咸食品:过咸的食物,如腌制品,其含盐分多,盐中的钠可引起水潴留,严重时会造成水肿。如果产后尿多、汗多,可适当摄入盐分。

  6、忌食过硬、不易消化的食物:产妇本身胃肠功能较弱,加上运动量又小,坚硬、油炸、油煎和肥厚味的食物,不利于产妇消化、吸收,往往还会导致消化不良。

  7、加工食物:产后应少吃加工过的食品。比如含有硝酸盐的香肠,其中可能会含有亚硝胺(是一种致癌物质),应尽量避免。另外,罐头、咸蛋、熏制食物,皆要避免。


猜你喜欢:

1.2017年北京产假规定

2.2017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3.2017年北京市产假的最新规定

4.2017年北京产假天数新规定

5.2017年北京产假规定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