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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的法定产假有多少天

俏霞分享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徽省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对合法生育的人群给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那安徽省的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安徽省的法定产假有多少天,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安徽省的法定产假天数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维护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向。”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安徽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我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据介绍,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此前对假期的相关规定,婚假构成为“婚假3天+晚婚假20天”,共计23天。

  此前政策中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奖励,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此次《草案》删除了有关晚婚假的规定,这意味着,从“全面两孩”政策在安徽省落地后,包括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只能享受3天的婚假。

  安徽省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

  根据规定,安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条例明确了可以申请再生育的4种情形。分别是: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生育1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2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2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安徽省的法定产假工资怎么算

  了解产假以后,很多女职工会关心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社会保险法》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 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即女职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月生育津贴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