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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18产假新规定有多少天

俏霞分享

  国家法律规定,在职女性生育是可以享受一定时间产假的,并且各地的产假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惠州产假新规定的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惠州产假新规定的天数

  原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条例: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这意味着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生二胎,也能享受这个福利吗?

  省卫计委称,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都能享受178天的超长产假!

  今年年初各省市调整新的计生政策时,大部分省市的产假时间为158天,而广东的产假时间(128天)是垫底的……现在广东的妈妈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惠州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惠州生育的新政策

  再婚夫妇,符合以下7种情况的,可以再生: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调整再生育审批机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新条例对再生育审批机构也做了调整:

  原条例:再生育的审批机构为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

  新条例:再生育的审批机构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此外,绝育夫妻复通不用再审批

  条例还取消了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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