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胎产假天津规定休多久
2017年天津产假新规定不止是多了产假的时间还有六个月哺乳假可以申请,那二胎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二胎产假天津规定休多久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二胎产假天津规定
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按照新规,明年3月起,天津女职工在原有的128天生育假(产假)之后,经用人单位同意,还可休六个月哺乳假。如果按每月30天计算,女职工生孩子最多可休假308天。
该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体现地方特色、系统全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所以,生二胎有产假,二胎产假是有法律规定的。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改为奖励性产假。
2017年二胎陪产假规定
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国家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规定在本市正式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因此,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延长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2017年国家规定的二胎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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