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产假新规定休多少天
由于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很多省份都已经修改了产假的规定,那2017年湖南的产假是怎么修改了呢?修改后的新规定是怎么样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湖南产假新规定休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湖南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等12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调整的决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的决定。
根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延至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颇受关注的婚假调整,没有出现在修正案中。这也意味着,湖南年轻人结婚,以后法定婚假只有3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2017湖南二胎产假天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 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017湖南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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