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教师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教师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2017年女教师也是占教师比例非常多的一个群体,那河南省对教师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河南省教师产假规定有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河南省教师产假规定天数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017年教师是如何休产假的
产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还就晚育、难产及独生子女等情节规定了相应的增加产假期,结合你来信中提及的孕产事实,你依法可享受包括产假、晚育增加产假、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及独生子女增加产假等共计170天的产假期。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教师的产假如遇寒暑假不顺延.
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您在私营单位上班,看来他们仅仅是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待遇(不少于90天),给您支付工资的如何解决?一.您要看一看您们地区有没有自己的补充规定;二.超90天部分如果可取,可以考虑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向单位提出申请,不知您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