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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产假最新政策_2017贵州产假最新休多少天

俏霞分享

  目前很多省市按照国家新规,重新修改了婚假产假规定,那2017年贵州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新政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贵州产假最新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贵州产假最新政策

  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符合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为13天。

  新计生条例出炉:女方产假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条例》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也就是说,本次贵州省计生条例修订后,婚假仍为13天。

  产假方面,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产假一共158天。

  除此之外,可以发现,草案还就男方护理假进行了明确。规定男方护理假由原来的7天增加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

  再婚夫妇可有3个娃

  除此之外,本次修改关于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内容坚持遵循宽严适度、增进家庭福祉的原则,兼顾再婚夫妻个人生育数与合计子女数,允许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共同子女,充分体现对再婚夫妻的关怀。

  同时,适度放宽了对病残儿童家庭生育的限制性规定。

  《条例》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五种情形:(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两个子女的;(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7年贵州全面开放二胎

  2017年3月31日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照违反本条例生育规定处理:

  (一)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引产的;

  (二)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的;

  (三)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第三十五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归国华侨或者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涉外婚姻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民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

  2017贵州产假的规定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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