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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活动总结

俏霞分享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活动,使宪法至上、依宪治国理念深深地铭刻在大家心中,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向宪法宣誓活动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向宪法宣誓活动总结(一)

  根据区工委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市人大会xx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基层社区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洪法联字[2016]6号)有关要求,为认真组织好“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特制定组织工作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宪治国。

  二、 主办单位

  中共xx区工委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市人大会xx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 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

  四、 主办地点

  xx人民法院会议室

  五、 出席领导

  六、 宣誓仪式

  (一) 区管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宪法宣誓。

  监誓人:区人大工委主任 同志

  领誓人:区管委办主任 同志

  宣誓人:朱光强、付 强、潘小平、倪仁常、申 刚、唐林波、潘 勇、佘志军、范 洪、漆齐宗、申海兵、黄福元、何友君、刘 勇、刘博文、王承当、邓 雄、唐 瑾、杨志辉、明芙蓉、王建平、罗建洪、苏立新。

  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深蓝色西装套装、白衬衣,寄红色领带。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

  (二)、区法院审判员宪法宣誓“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工作方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工作方案。

  监誓人:区人民法院院长杨荣同志

  领誓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邓建国同志

  宣誓人: 蒲照耀、朱亦平、于国军、蒋永富、王孝忠、王建明、钟鸣、周 雄、刘 应、刘叶群、王 媛、刘志刚、唐 波、朱长安、向同任、李军康、朱彩红、杨 怀、沈召干。

  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法官制服、白衬衣,寄红色领带。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

  (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宪法宣誓。

  监誓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海波同志

  领誓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赵东吾同志

  宣誓人:吴传祥、肖希海、张庭辉、向继忠、何 静、周世贵、沈年华、吴 芳、许名章、范佑洪、易哲旭、陈毅生、朱 捷、张永平、尹灵小玉、谢 琴、王 俊。

  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检察官制服、白衬衣,寄红色领带

  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

  七、 宣誓程序

  (一)上午9:45前,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及工作人员入场,对号入座;

  (二)上午10:00,主持人登场,宣布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合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三)区管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宪法宣誓(主持人宣布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名单);

  (四)区法院审判员宪法宣誓(主持人宣布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名单);

  (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宪法宣誓(主持人宣布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名单);;

  (六)区人大工委主任左立华同志讲话“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工作方案活动方案。

  八、工作分工

  区工委法治办:负责宣誓活动方案制定、活动组织、现场布置等筹备工作。

  区人大办公室:负责印发宣誓誓词、左立华同志讲话材料等。

  区人民法院:按要求通知、组织本院全体审判员按时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积极配合做好宣誓现场布置等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按要求通知、组织本院全体检察员准时参加宪法宣誓活动;

  区管委各部门:负责通知、提示本部门负责人准时参加宪法宣誓活动。

  向宪法宣誓活动总结(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12月1日,博湖县教育系统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族干部、教职工近60人参加了“宪法日”宣誓活动,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各族干部教师庄严举起右手,左手紧紧的握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胸前,众志成城的目光聚精会神的注视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洪亮高昂的宣誓声响彻着整个会场。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各族干部群众,弘扬宪法精神,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博湖县教育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宪法日”宣誓活动努力将教育系统打造成“学宪法讲宪法、践行总目标”的坚强阵地。

      宣誓完毕,博湖县博湖中学双语教师热比古丽•牙生说道:“我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参加‘宪法日’宣誓大会,各族干部教师的铮铮诗词,再一次震撼了我,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我们面对的是各族学生和千万个家庭,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不仅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当遵守的根本法律,更是作为一名教师践行‘总目标’、凝聚‘一家亲’、引领学生、辐射社会的重要担当,回去之后我要把今天活动的感受,和班里的孩子一起分享,告诉我的孩子们,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更是宪法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向宪法宣誓活动总结(三)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澧县审计局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开展了宪法学习及宣誓活动。

  活动中,局总审计师为全体干部讲解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并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后,全体审计干部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带领下,举起右拳庄严向宪法宣誓:“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表达了对宪法的忠诚和对审计职业操守的敬畏。

  通过学习宪法及宣誓活动,有力提升了全局干部的《宪法》意识,强化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对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