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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总结

俏霞分享

  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宪法日总结(一)

  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一、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国家宪法日总结(二)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湘法治办〔2016〕24号文件的统一部署,xx市紧紧围绕“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法治xx”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12·4”宣传活动和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市里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刘绍建任组长、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法治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治办。法治办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切实开展各种活动。活动期间,刘绍建书记多次过问活动开展情况,正厅级干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李媛明,市司法局长、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彭建民,专职副主任张热忱到现场督阵的同时,还向群众作法制宣传工作;慈利、政法委书记郭铁军,副、县公安局长田际平现场督促指导,确保了活动顺利进行。永定区司法局于12月1日召集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等20余名相关人员就“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实施作了安排,为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此次宣传活动日期间,市、区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举办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法治办联合桑植县在瑞塔埔镇设立宣传点,开展免费送书和法制咨询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4500多册,悬挂横幅12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8余人次。

  武陵源区开展了一次由区委法治办和区农村工作部牵头,组织信访局、民政局、国土局、农业局、规划局、林业局、计划生育局、水务局、安监局、交通局、消防队等十多个部门深入农村、城区、景区,向群众宣传讲法律,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这次活动共悬挂横幅12条,标语130多条,出黑板报10期,设咨询台6个,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发放《宪法读本》、禁毒禁赌法律法规以及与广大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单行本或资料2万余份。永定区司法局牵头在市城区新一佳广场设立城区宣传点,区交警一大队、区疾控中心、吉大法学院等单位20多人参加开展免费送书和法制咨询活动。在整个宪法宣传日期间,共发放法律书籍4500多册,悬挂横幅12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xx市电视台派记者对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将当天开展的活动内容及时在电视上进行了播放。各乡(镇)通过设立咨询台,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利用播放广播和社区腰鼓队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中小学校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制定法制宣传栏,为学生上法制课。慈利县在“12.4”全国宪法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普法宣讲团成员先后在金慈实小、一鸣中学等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师生受到了法律知识的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1个乡镇均纷纷设立宣传分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桑植县组织法制宣传车在县城街道巡回宣传。该法治办在街道繁华地段设立专门法律咨询台,结合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等12名工作人员为广大市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慈利县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12月5日,该法治办联合零阳镇政府、零阳镇司法所集中到县人民广场宣传,发放《宪法读本》、《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近年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万份,展出各执法单位法制宣传展板50块,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人次。全市教育系统要组织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桑植县贺龙中学组织1800多名学生参观贺龙故居和贺龙纪念馆,瞻仰贺龙元帅的光辉人生。各区县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与此同时,各区县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市直住建局、旅游局、交通局、海事局、农业局、民政局等各部门按照法治办统一部署,号召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与宪法宣传有关的教育影片,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市电视台对“12·4”宪法法制宣传活动也进行了跟踪报道;通过网络宣传宪法,使我市的宪法宣传活动达到了高潮。

  三、主题鲜明,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的宪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全市各项事务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加快我市旅游经济建设和构建法治xx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截止目前,我市共开展宪法讲座86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8万份,出动宣传车86台次,提供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0万余人,为全市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市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

  国家宪法日总结(三)

  20PC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第一稽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一些列的活动。

  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提高党组成员的法治思维,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体干部开展普法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宪法,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增强普通干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

  三是国地税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大连国税第一稽查局联手中山区地税局共同走进湖畔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居民日常涉税问题,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送到社区居民手中,同时给社区居民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