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宪法之母的国家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有着“近代宪法之母”的美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近代宪法之母的国家,希望大家喜欢!
近代宪法之母的国家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有成文的宪法典,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日本国宪法》等,但英国是一个难得的例外。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有着“近代宪法之母”的美誉。然而,可能令人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居然没有一部叫作《英国宪法》的法典。英国宪法主要由不同时期颁布的一系列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臣民权利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并且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才缓缓出世的。
近代宪法之母的发展过程
几个世纪后,英国进入了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国王查理一世统治的反动专横,他滥用征税和监禁的权力,引起了人民的激烈反抗,一场暴风骤雨般的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在酝酿之中。1628年,查理一世为解决财政问题召开议会。在会议上,他为了获取35万英镑款项的批准,接受了议员们提出的《权利请愿书》。其先是列举了国王种种滥用权力的行为,然后重申了《大宪章》中对王权的限制以及国王对臣民的承诺,宣布: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非经合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逮捕、监禁、流放和剥夺财产及受到其他损害。但查理一世接受《权利请愿书》只是为了欺骗议会,并无意真正执行。后来议会反对他征收吨税和磅税,查理一世恼羞成怒,遂下令解散议会,《权利请愿书》也被废弃。但作为议会争取权利的胜利果实,它在宪法史上的意义不容忽视。
在解散议会后,查理一世开始了无议会的专制统治。1638年,苏格兰人民揭竿而起,开展了反对他的武装起义。为了筹措军费,查理一世被迫于1640年重新召开议会。议会以此为筹码和查理一世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成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正式开始的标志,但查理一世哪会甘心受议会的制约,他和议会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642年最后决裂,查理一世首先挑起了内战。内战最终以资产阶级的胜利而告终,1649年,曾经不可一世的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议会军的首领克伦威尔掌握了大权,就任“护国主”,开始了军事独裁统治。克伦威尔死后,政局一度混乱,复辟势力乘机反攻,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秩序,采取了妥协的态度。于是1660年,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从海外返回伦敦,登上王位,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了。
查理二世即位后,又开始实施残暴专制的统治,1679年,议会针对查理二世的专横暴虐,起草了《人身保护法》,经过激烈的斗争,迫使查理二世批准了该法案。其主要内容是:被逮捕的臣民及其亲友有权请求法院发给人身保护令,要求拘禁机关限期将被捕者移交给法院;法院应尽快审核逮捕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则立即放人,理由成立则应当决定保释或继续羁押,以待审判;对被释放者不能再以同样的罪行加以监禁;英国臣民不得被送往海外领地拘禁等。虽然这一法案只规定了程序上的权利,但是它对限制非法逮捕和拘禁、保障臣民的人身和自由权利免受非法迫害起了重要作用,被英国人视为人权保障和宪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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