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云南省的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年满60周岁就已经正式纳入老人的标准,基本上都是已经退休的,那么关于云南省的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云南省的高龄老人补贴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云南省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2015年起,全省80岁以上老人每月最低补贴标准提高至50元。
云南省老龄办宣传调研处处长卢红军介绍,目前已在全省推出高龄补贴最低标准,80-99岁老年人月补贴标准不得低于45元,2015年将提高至50元;百岁以上老人月补贴不得低于300元。同时将高龄补贴纳入年度老龄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执法检查机制,适时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落实惠老优待政策。
据悉,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544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1.6%,预计2020年将达到610万,占常住人口数的12.4%。云南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并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多、患病多、贫困面广等特点,解决老龄化问题刻不容缓,
云南省高龄补贴政策
各州、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对全省80周岁以上的长寿老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长寿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老年生活补贴发放的范围
按照《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2008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起,全省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对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补助标准省级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当地财力自行确定。省级根据州(市)财政困难程度给予适当补助。
二、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对象的确定
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对象,由各地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里确定的年龄界限,每年6月30日前将当年实际人数进行统计核实,并逐级造册上报。
三、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的发放方式
老年人长寿补助由县级老龄工作部门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保健补助可按年或季度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云南省高龄补贴要求
(一)凡符合享受领取保健或长寿补助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向当地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小组审查核实,张榜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后,填写《保健、长寿补助审批表》,报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会审查,乡(镇、街道)老龄办审核,并逐级报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审批后发放。
(二)批准享受保健或长寿补助的老年人名单,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知情人有权向各级老龄部门举报,经老龄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三)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地行政区域范围的老年人,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应及时报告村(居)民小组,由村(居)民小组盖章注销,同时,从次月起停发保健或长寿补助。
(四)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可以采取银行代发方式发放。村(社区)老年协会应派人协助做好本村、社区的保健、长寿补助的发放工作。
(五)为确保保健、长寿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保证此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运行,县(市、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部门应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接受纪检检查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假冒领或截流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责任人追回所损失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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