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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源市的买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俏霞分享

  济源市为鼓励在济源求学、务工以及济源周边城市、外地户籍的人口到济源购房,发放了买房补贴的相关政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济源市的买房补贴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济源市的买房补贴政策

  契税补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济源户籍家庭,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20%的购房货币补贴。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2015年5月28日)之前购房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10%的货币补贴。

  贷款贴息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济源户籍家庭,在2016年7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持契税缴纳凭证和其他相关购房手续,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一年贷款利息一半的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外地户籍人口

  鼓励在济源求学、务工以及济源周边城市、外地户籍的人口到济源购房。自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购房的外来人口,可以申请获得市政府特别资助的不低于5000元的购房资金。其中,购房人系大专(不含)以下学历的,可享受5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大专学历的,可享受6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本科学历的,可享受8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10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12000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

  村镇人口

  济源非市区村镇户籍家庭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购房人的户口转入城区的,可向市财政申请8000元购房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2014〕32号文件)规定,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其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原有集体财产权益不变。

  城中村居民

  城中村家庭分户后因宅基地政策调整不能在本居民委员会解决住房问题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申请15000元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商品住房项目与购房家庭户籍地一致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

  2017年济源市的买房补贴申报条件

  1、《申请审批表》;

  2、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原件,留存合同正文第四条之前除说明页之外的各页及合同正文最后一页);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过户手续起止时间证明》;

  3、契税纳**据(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与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购房人身份证与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017年济源市的买房补贴申报程序

  1、申请人查阅济政办〔2015〕45号文件及本实施细则,查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类型,明晰权利义务;

  2、申请人在联审办窗口领取或到济源之窗、济源建设网下载《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完善所需要件、资料。由本人向联审办审批窗口提交申请;

  3、联审办对购房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在申请人提供的契**据上加盖“按济政办〔2015〕45号受理申请”方形印章,进入审核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备;

  4、联审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进入核发程序;不符合条件的,电话告知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意见退还或销毁其申请资料;

  5、联审办应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段,每月末制发《补贴资金审批汇总表》(注明:购房人姓名、补贴类别、补贴额度、补贴账号等,列明市、街道办两级负担金额),次月5日前将《补贴资金审批汇总表》递交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核查、结算后,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