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夏季的时候是要发放高温补贴的,那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申请书范文
我为公司***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6-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请人:***
**年*月*日
高温补贴的发放办法
焦点一:发给谁
(1)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2)非露天工作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焦点二:发什么
关于高温补贴怎么发的问题,一直有一个争议,到底高温补贴发什么,是发现金还是发购物卡之类的可替代的物品。
高温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且必须是工资以外的支出。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另行支付。
焦点三:怎么发
高温补贴究竟该计日发放还是该计月发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浙江、江苏等地采用的是“按月发放”模式,规定在6月至8月间,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而上海、重庆、河南等地则多采用的是“按天发放”的模式。
焦点四:发多少
文件规定的都是企业应该执行的最低标准,企业不能将其视为统一的标准,而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特点和具体条件发放,相应提高高温季节补贴标准,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具体细节,无论最终发放的形式如何,都应事先向职工说明。
焦点五:该发几个月
高温补贴全称为“高温季节补贴”,言下之意,就是只在高温季节发放。那么,哪几个月份属于高温季节呢?从上海的情况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为高温季节,但随着全球变暖,高温天日益增多,传统意义上的金秋九月有半个月加入了“战高温”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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