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怎么申领
根据《大连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规定,大连的高校毕业生是有租房补贴可申领的,那租房补贴是怎么申领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办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办法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如下:
1、受理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9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3、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服务区”,点击“人才认定申请”,注册信息并保存,打印《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核准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或所在单位在申请时间内持认定申请核准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提供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内四区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市人社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14—15号窗口提出认定申请。
(3)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认定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申请核准表上加盖认定印章。
(4)公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所在单位携带介绍信,到市人社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1号窗口领取认定申请核准表。
大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条件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2012年1月1日后毕业);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
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
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
经终审公示通过的家庭按年度保障计划指标情况进行摇号,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摇号入围家庭按规定程序进行住房保障。
月补贴标准: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900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6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租房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720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48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贴240元。补贴时限为5年(自首次补贴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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