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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

俏霞分享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该夫妻的子女就是独生子女,北京是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是有补贴的,那补贴的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例内容: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3.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北京独生子女补贴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北京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凭《光荣证》、《结婚证》,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单位委托存档人员,凭《光荣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委托单位领取。

  3、在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凭在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证(卡)或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出具的记载本年度存档期限的证明、《光荣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

  4、档案关系在镇、街道办事处的失业人员,凭社保所出具的有效证明、《光荣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

  5、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副本》、《光荣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查验合格后领取。

  6、农村居民(含非农散居人员),由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凭《光荣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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