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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哪三项

俏霞分享

  听说农业“三项补贴”要改革了,2017年改革了哪三项呢?改革以后还有没有补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哪三项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心内容

  一、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二、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简单来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全市范围内所有在计税面积内种植农作物的和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都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

  补贴发放标准

  (1)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

  (2)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

  发放要求

  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引导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鼓励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发放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具体操作流程由县财政局、农业局另行通知。

  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高粱)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即: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统一经营)、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提供集中育秧、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等增产增收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按耕地流转面积进行支持,小规模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的耕地流转面积为30-200亩,中等规模种粮大户的耕地流转面积为200-1500亩,大规模种粮大户的耕地流转面积为1500亩以上。

  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其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支持。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用于粮食生产经营的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贴。

  补贴方式和标准

  (1)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稻谷烘干进行现金直补。

  标准:每吨稻谷(湿谷)补贴80元。

  (2)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现金直补。

  标准:水稻(早稻30亩以上,晚稻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20元(补贴资金已含宁政发[2015]5号文件的奖励资金),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玉米、高粱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3)对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其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现金直补。

  标准:种粮合作社按水稻、玉米、高粱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补贴资金已含宁政发[2015]5号文件的奖励资金),但每个合作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集中育秧每亩补贴40元;机插秧每亩补贴2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每亩补贴20元。

  (4)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给予现金直补。

  标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补助按贷款支付利息的50%补贴。

  发放要求

  (1)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稻谷烘干补贴:首先由补贴对象在水稻收割后15天内向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然后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补贴对象要提供购种发票、土地流转合同以及交售给粮食烘干企业的稻谷(湿谷)结算票据〕。

  (2)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补贴:首先由补贴对象在水稻、玉米、高粱收割前30天内,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由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并汇总上报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补贴对象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售粮结账凭证(银行往来凭据),数量按早稻700斤/亩、晚稻800斤/亩计;专业合作社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统一生产经营的依据〕。

  (3)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补贴:首先由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由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并汇总上报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提供服务所在乡镇、街道和村服务合同、结算清单等)。

  (4)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利息补贴:首先由补贴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由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并汇总上报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补贴对象要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借据、贷款利息支付凭证)。

  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后补贴标准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放标准。(1)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2)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增加补助70元,达到每亩每年175元,要求做到一亩不多、一分不少,实事求是、应补尽补。(3)计税面积外实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补贴标准。2015年全县粮食适度规模种植户双季稻补贴标准为:(1)30-1500亩的小、中等规模的双季稻种粮大户,由乡镇审核申报,县农业局组织逐个检查认定,按每亩90元(含双季稻地力补贴70元)补贴到户,其中100-200亩省认定的家庭农场除外。(2)100-200亩的以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文件精神,由县经管局按政策规定要求和程序组织申报。被省认定的由省里对家庭农场直接补贴到户,省补贴总额低于我县补贴标准的,由我县补足,高于我县补贴标准的,不再考虑其它类补贴。(3)1500亩以上的大规模种粮大户,由县申报、省现场检查后,省认定的由省直接打卡,发放补贴到户。未被省认定而流转合同齐全、种植双季稻达到1500亩以上的大户,每亩双季稻给予90元补贴(含双季稻地力补贴70元)。(4)对省级认定的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大户,按每户13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直接补贴到户。(5)对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201亩(实际栽插面积)以上水稻秧苗、且由县农业局审核认定的早稻集中育秧机构或大户,按每亩每年15元的标准补贴到大户。(6)对符合条件且由县农业局审核认定的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按每个服务组织每年协议服务面积每亩5元的标准且补贴总额不高于20万元给予奖补。

  2017年农业三项补贴怎么发

  今年提出三项补贴制度改革,就是“农民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种粮补贴合并为农民支持保护补贴”,

  目前补贴是补贴方式调整,并不是补贴品种和补贴项目调整。原来有四个补贴,现在把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种粮补贴合一,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了。

  目前补贴是补贴方式调整,并不是补贴品种和补贴项目调整。原来有四个补贴,现在把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种粮补贴合一,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了。

  对于这个变相补贴,小编要解释一下,很多农民都是承包的土地,如果直接给现金补贴款,有很多会被原地主拿去,玉米补贴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很难保证落实到实际种植者。

  国家也考虑到这一方面,比如实际种植者贷款可以贴息,通过少拿利息来间接获得补贴,不种地肯定不会去贷款,这也就保证了把钱能补给实际种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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