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乌合之众读后感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下面为大吉阿惊喜整理雷雨习关于乌合之众读后感,欢迎查阅
乌合之众读后感1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乌合之众》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分析研究社会历史户外中作为主题参与的群众,他们的行为、心理的诸般特征。作者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同时他也是典型的精英主义者,他反对群众主义,最早阐明了个体在群体影响下思想与行为的转变。
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到达共同的目标,以必须的方式联系在一齐进行活动的人群。从心理上学说,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前段时刻有一齐事故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有群体的地方就会有领袖。我们习惯把风光的领袖看成思想家,事实上,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都有这些品质----这会让人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只要他们能拥有信仰,坚定的意志,狂热的感情,便能得到大众的拥戴。芸芸众生总是服从于意志坚强的人,正因他们更知道如何迫使群众理解自己的看法。每个领袖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段,其中有三个手段最为重要: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断言简洁有力,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他就越有威力。
重复对于群体的作用力十分强大,这种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自我的深层区域,我们的行为动机在那里构成,所谓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对于群体来说,传染力都和病菌一样强大。比如当年的大跃进户外,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具体该项户外是否贴合科学规律,是否是可行的,群众无暇去顾及。简明慷慨的口号,群众轰轰烈烈的去生产,超多不切实际的任务和指标随之出台。可见,断言、重复和传染是掌握群众动向的利器。
群体是盲从的,很多商家正是很好的利用了刚才提到的三种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来到达商业目的。就拿当下流行的整容来说,透过商家无孔不入的广告宣传,雇佣超多写手来编造一些自身整容成功的例子,给群众们造成了一个透过整容换来完美人生的幻象。再加上一些明星的热捧,使得大众完全失去理智,蜂拥而至的去整容。但是整容的危害尽人皆知,平白无故的挨上若干刀,任何正常人都会有不良反应,无数整容失败的例子传出。即便如此,还是阻挡不了爱美人士的脚步,失败的人数越多,愿意去尝试的人也就越多,大众盲从的心理可见一斑。较为突出的能够拿红粉宝宝作为例子,一个80后花了400多万做了200多次整容手术,结果几乎没有成功的,当初受了铺天盖地的广告的影响,如今换来的却是遍体伤痕。
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万科董事长王石,也在忽略了群众的特性之后犯下了错误。当时的万科总部捐款数目为200万人民币,并且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没想到此举遭到广大网友的炮轰,理由为其他不少企业捐出数千万资助,万科此举显得寒酸抠门,有损企业形象。为此,王石专门向群众道歉,并解释说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就应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好因慈善成为负担。
但是网友们依旧不依不饶,王石最后不得不做出让步,最后公司以1亿元资金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并以绵竹市遵道镇为重点;该项工作为纯公益性质,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包括微利项目)的开发。王石显然忽略了一点,群体是不受理性的影响的。依照勒庞的观点,群体是感性的,逻辑推理对群体不起作用。如果要想让群体坚信什么,就得先高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感情,再假装自己也有这种感情,必要时还要用极端的行为表现对这种感情的狂热,然后引领群众的情绪。不仅仅如此,还要密切注意讲话的效果与大众情绪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措辞,让群体把感情倾向自己的需要。说理和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大众对于说理反应迟钝,因此总结出一些套话能够免去大众思考的繁琐。就像律师的艺术一样,要想驾驭众人,首先在于辞藻的学问。
勒庞书中的很多观点,不仅仅在当时的写作背景下有用,放到当今的中国也极为适用。也许群体的秉性有史以来一向未变,作为一个精英主义者,勒庞对群体的分析透彻至深,难怪墨顿会对此书做出如下评价勒庞的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只有找到了病源,才能研究出治愈其的良方。群体是虚无的,具有可塑性。需要用到群众的时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不到群众的时候,群众是不明真相的。同时,群众主义也为社会铺就了通往奴役之路。
乌合之众读后感3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4
读罢勒庞的《乌合之众》,渐渐有所明了——群众,这一个看似简单而包罗万千的双音节词汇。按照勒庞的思路来讲,我认为,群众是行为上的巨人,精神上的矮子。在勒庞看来,一个人一旦融入一个与他思想契合的群众,他就会这个群众无意识地暗示和传染,渐渐地变得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愚钝,并且靠着群体的力量去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无论整体所做的对与错,这个人都会完全服从而没有丝毫的反抗。听起来很可怕,难道我们被催眠了吗?其实我们并不是木偶,而是无意识地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几个月前的钓鱼岛事件,群众们上街游行,甚至出现打砸抢现象。可以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即使对日本有极大的不满,也不会到街上抢日货,砸日车,首先这个个体想到的会是自己的利益,因为抢劫是触犯法律的,最终直指的目标是这个个体,而不是群众,所以这个个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不同了,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群体的力量和群体的暗示与传染性是这场恶性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法不责众,每个人心中所想的无非就是这些内容,有了群众数量的壮胆,个人可以尽情的发泄,甚至是犯罪。没错,这群游行的人的确在行动上创造了“佳绩”,但精神上的贫瘠却令人发指,不是每个人变愚钝了,这便是群众的精神胜利法。
在钓鱼岛事件中,我们还可以剖析庞勒的另一个观点——群众不需要理性。起初在中国的反日行为只是简简单单的游行罢了,但为何演变成一个恶性事件,我想这便是一个“领袖的力量”。就如勒庞所说,一个成功的领袖在发表演讲时不会跟群众们讲逻辑与理性,他们利用的只是感性,或者说再利用我们淳朴的感情。而打砸抢的领袖们正是利用了群众的爱国热情,统筹帷幄,成功地指挥着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觉得奥巴马的妻子就很聪明,这名红衣女郎在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做了一次成 2 功的宣讲,引得万人的欢呼。当然她根本没有说什么政策决心之类的,因为在过去的四年中,相信美国民众早就听腻了。以我来看她的发言可以出版两本书,《奥巴马成长的血泪史》和《奥巴马是个好丈夫》,无疑,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撩拨着群众心中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我想即使被骗群众们也会义无反顾地投给这个“新世纪的好男人吧”。
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那边,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群众的智慧往往不及个人的英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真正的英雄,往往是跳出群众的裹夹,独树一帜。而我们,要做的便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群众所群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5
不厚的一本书却因为可能是因为是外文翻译过来的原因,读起来生涩难懂,论述的道理性很强,说教的成分很大。而我本人,更喜欢看故事类情节的书。
一旦把一本书定义为生涩难懂,读起来的效果,心情那是可想而知的。但好在自己最近用kindle读书的最大好处便是,读的速度很快,难懂的,晦涩的一概而略。哈哈,这不得不说,这是我阅读上的一大进步。
不得不说,电子书和纸质书是有绝对差别的,电子书给了我们更快的阅读速度,然而,更多的时候更像浑沦吞枣,时而不知味,更多的只是增加了自己对一本书浅入的了解和增加自己谈资。但我不后悔自己花了接近一千大洋买下了kindle,不得不说,自从买了,更爱看书了,尤其是火车上,等车的时候,比一遍遍无聊的刷手机要好上上千倍。
乌合之众,本书的中心思想,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了。一群人凑在一起,拉低了整体智商,犹如一群乌合之众。虽然我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但书中过激的言辞还是有点道理的。尤其是讲到信仰那里,一个人的信仰,一群人的信仰,一个领导如何能够领导一群人,和信仰是绝对密不可分的。群体,可以让个人意识淡化,作出忘我(更高大,或更卑鄙)的事。思想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超脱一切而存在。在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没有思想的,或者说,少数人的思想就可以控制大多数人的思想。不同思想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情。任何一件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当事人那里都可以找到思想的源头。做与不做,如何做,是完全由思想决定的。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想必必有过人之处。偏执,坚持,忘我,让他们成为领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一群乌合之众也的确需要一个领导。
呵呵,这是本人这学期的最后一本中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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