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后感大全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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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后感大全1
《小太阳》这本书,有冬日暖阳的温度。
《小太阳》这样一本书,汇集了林良对这个家的爱。生活是美好的。我读出来这么一句话。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不是机械般冰冷毫无生机的文字。正如它的名字——《小太阳》,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就像清洗过沐浴过日光的毛绒娃娃般暖和。它有太阳的热度。就像托盘子般,把它捧在手心。手心里有太阳的热度,传过身体,小太阳的温暖会一直流进心里。小太阳就是如此美好。
家像海上的灯塔,等待远航的船只归来;家像黎明前的启明星,照亮旅人前进的道路;家像沙漠里的一汪清泉,滋润着忙碌奔波的人们的心灵......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我却从《小太阳》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这本书是林良以“丈夫”、“父亲”的角度来记叙了:一对父母、三个女儿和一只小狗组成了一个平凡的家庭。林良爷爷用他温暖的笔触,书写了一部有趣而并不“传奇”的“家庭史”。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首尾相隔了14年,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散文体小说。
四季都有太阳,太阳无处不在,太阳带给我们各种各样的温暖与心的向往。
——林良《小太阳》
《小太阳》这本书记录了以作者为中心的人生中许多宝贵的第一次。这些生活中不能重来、可贵、感人的片段,林良爷爷以他特有的文笔,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个家庭点点滴滴的生活琐事和耐人寻味的幸福。
在这个幸福而又朴实无华的小家庭中,每个人的性格不同但却其乐融融。而林良爷爷作为一家之主却对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观察细致入微。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顺,人和花一样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
这儿我不禁又想到我前几次偶然看到的一则新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令人心酸发指的图片——一位年过花甲的老爷爷,衣衫褴褛正蹲在大马路上吃着看似间简单却十分难吃的食物,眼里流露许多的无奈与悲伤。接着是一大串的文字:四海为家,每天仅靠捡垃圾来维持生计,常常有了上顿没了下顿吃不饱,穿不暖......我不禁潸然泪下,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的年纪本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而现实却是这样。哎,我在想如果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如果人人都伸出一双援助之手那这位老爷爷也许就不会是这样了。
不过还好,虽然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不幸者,但也有许许多多的幸运者。看到我们班52个孩子,都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爱他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虽然在生活中或多或少有些小摩擦,但也是幸福的,正因为有这些小摩擦,才会有今天美满的家庭。也许有人会抱怨自己的家庭不好,生活的不幸福,父母一点都不爱自己,那么请你换位思考一下,你就会发现家原来是那么可爱与美好。千万别抱怨,要珍惜眼前,别再想那些虚无缥缈根本不属于你的东西,因为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就算会回来了,也不是原来那般美好了。
平凡中见真情,淡泊中有深意,《小太阳》是读者心中永远的温暖光源所在,《小太阳》也是迷茫中的一丝亮光,温暖你的心田,照亮你未来的路。
优秀读后感大全2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优秀读后感大全3
今天,我读了《历史的选择》这本书,其中红军长征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知道了红军为什么要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提出了停止内战、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但国民党蒋介石仍顽固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不顾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东北三省、进犯华北的事实,为彻底消灭中国工农红军,调动了100万大军进攻红军根据地,但是党中央的主要负责人和共产国际派来的军事顾问,犯了“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抛弃“诱敌深入、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的积极防御战略,与敌人拼消耗,使红军遭受惨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存力量,实现北上抗日的目的,党中央决定,红军撤出根据地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长征是个奇迹。红军穿越草地的途中,很多战士陷入泥潭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当一个战士知道自己上不来了,就摘下背上的枪,用力扔给战友,这是一种顾全大局、不怕牺牲的精神……由于粮食不足,红军只得挖野菜充饥;后续部队连野菜也找不到了,只得把牛皮带、枪皮带、破牛皮鞋用水泡了煮着吃。就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纵横十四个省,跨越了万水千山,最后胜利会师陕甘根据地,开创了中国抗日战争和中国事业的新局面。
我读了以后,非常钦佩红军的顽强意志和不畏艰险的精神。想想红军战士远征,让我想到那时候红军战士在长征路上所经历的艰难困苦,每天吃的都是野菜和草根,上面只撒了一层薄薄的麦粉。现在再想想我们,天天不愁穿,也不愁吃,我们不能在陶醉在祖先创造的业绩中了,如果没有长征取得的胜利,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这一代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以红军的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强、自立,创造21世纪自强、自立,创造21世纪的伟业,这是要做到的,也是能做到!当然,这很困难,因为这需要顽强的拼搏精神。
优秀读后感大全4
庄猪最近爬了一本休闲书《我的奇妙书店》,这是京东春节那个时候99元10本时候凑数买的(好像是这么一个活动)。当时主要是给家人买了几本需要的书,看到这本就凑单买回来准备看着玩的。
书的故事确实是我的菜,讲的女主人跟老公一起抛弃了德国的轻松生活,带着孩子一起去维也纳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故事主要就是围绕着他们怎么冲动的高价拍下了一间维也纳的书店,并且开始一点点接手还贷款,并喜欢上这个事业和其间发生的一些趣味小故事。作者本身后面是书商和作家的双身份,所以可以说不是靠书店为生,纯粹是因为爱所以爱,这也是我喜欢的一点——我喜欢就去做了,赚多赚少反而无所谓。庄猪喜欢的就是这种温馨而自由的小生活,这点非常对我的个人口味。
书中人物还是比较丰满的,故事简单普通,因为普通所以真实。不会让人觉得多乏味,多夸张,而有趣有读下去的兴趣。你能看到女主人公并不是完美无瑕的女强人,就是我们身边的普通大众,普通的女性。她也一样有苦恼,有小脾气,有想过放弃的时候。但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而且家庭也还算和谐,并没有因为突然的变故而让家族分崩离析,这点很赞。当然就个人喜好,我对他们带孩子的方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不过也有国情的不同,留给自己体会吧。
优秀读后感大全5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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