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有感350字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1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我成长,它是为无言的老师,但却教会了我许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不震惊中外的名著,教会了我许多道理。而写出这部伟大作品的人——前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这是他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运用智慧,塑造了一个英雄人物,创作出一部经典著作。
保尔,这位有着许多人敬佩,学习的人物。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一个把“铁”炼成“钢”的人;一个活出自己生命意义的人;一个为革命奋斗不懈的人。
他的一生非常坎坷,少年时期,他为掩护革命者入狱;中年时期,他为革命在战场上与敌人抗争;后来去做工人,,为人民服务;不久,由于瘫痪被迫退队后,为人们在文学上贡献。他的生命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无数次命运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
“人生的意义?”看完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很好的答案!
人生要怎样过才算有意义?保尔一次次的行动向我们说明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不回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应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耻,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时间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战斗!’”
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短暂又漫长的人生中,我们虽不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但却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似很长的人生会很快的过去,所以要活出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不要辜负这生命的存在。在生活上,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宝儿坚持不懈,刻苦钻研;在劳动上,我们要学习保尔吃苦耐劳,不怕辛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实,人生就像炼钢,没什么是与生俱来的,“铁”变“钢”,只有一种途径——炼!保尔变成英雄,是自身的努力所产生的——在战场上,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退缩;在工地上,面对劳动强度和饥寒,也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从一个出生贫苦的少年,长成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质的共产主义扎实。
毅力,他往往表现在一个人受到挫折中展现的一种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在困难与挫折中就不去屈服,而是更顽强地去面对。这也是宝儿所告诉我们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首生命的赞歌,英雄在风雨的波及中成长,生命在时代的变化中放歌!英雄灵魂不死,生命之歌咏唱不朽!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3
听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弹奏出一首有旋律的乐章;闻远处的香樟挺立,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感受远方吹来秋风习习,吹拂额头有一种母亲般温暖的感觉;看手中的小说名著,那泛黄的纸香油墨的清香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
这是一本名为《愿风裁尘》的书,或许它并不出名,但是我认为这本书的真实性打动了我。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让人最无法接受的,就是父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让我们忽略了的日与夜里,他们一秒一秒,随着时间滴滴答答地衰老下去。然后无数个滴答声过去之后,他们就平静而无声得离开我们。”我想,现实真的是惊人的相似。我觉得父母的爱真的像一盏小夜灯,你并不是特别在意是否有它的存在,但是在你一个人的时候有特别希望有他的陪伴。因为他们往往在你们看不见的地方照亮你心底的孤独和恐惧。
那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吃完早饭的我打算去学校,妈妈为我默默地打开了家里拿到锁上的门,见我收拾好桌子上那些狼狈的作业,就小声地说∶“孩子,天气预报说今天可能会下雨,带把伞去吧。”或许是起床气还没消吧,我本来打算吼一声∶“大晴天的怎么可能会下雨,真是杞人忧天。”但是我没有。我看见递给我雨伞的那双手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双眼下松塌的皮肤上爬满了皱纹,时间真的把我眼前的这个人的青春耗尽了许多,可是不管怎样变,那双眼睛依旧熠熠生辉,笑颜如花。我接过雨伞把它放在书包的侧口袋,我告别了妈妈,转身就走了。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妈妈又默默地把门带上了。走到楼梯间的时候,风云骤变,天空像变脸似的,太阳一下子就被覆盖了,这一切真的太突然了,豆大的雨滴像机关炮一样打入地里。我撑起雨伞,真庆幸当时我没有誉妈妈反驳,转念又想,好像妈妈每一天都让我带雨伞,哪怕没有下雨也徽叮嘱我带雨伞,好像怕我淋湿是的。我这个人吧做事特别马虎,但是每一次马虎都有妈妈在我的背后帮我记下那些我忘记的事,即使每一次她都会说我马大哈,但是她真的没有嫌弃有我这么一个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郭敬明,这本书记录了他的少年时代所经历的的那些风风雨雨。自己辛辛苦苦写出的书,被广大媒体称之为是抄袭的,在饱受社会舆论的情况厦,它依旧处变不惊,每天阳光乐观地面对新的一天。我想或许每一个人都应该比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不为眼前的苦难所击倒,一直这样坚持下去,或许你还可以收货意想不到的惊喜。
愿风裁区每一粒尘埃,愿灵魂抵达记忆的尽头,愿一切浩瀚都归于渺小,愿每身孤独都拥抱共鸣,愿衣襟带花,愿岁月风干。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4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5
《文化苦旅》是余秋雨先生进行贴地考察的实践成果,它集作者肢体行动与内心思考与一体,因而无形又有形的文化被赋予了实践精神,在这流行于纸上空谈文化的时代里,实为空谷足音。不仅仅如此,余先生舍去了以人文为主,将自然生态礼貌作为基奠,去探索在其之上繁衍的其它礼貌。至于“苦旅”,这蕴含的不仅仅是探寻之路上焚膏继晷的艰难辛劳,更是一种对文化执着的追求与不舍的信念。文化,要苦想、苦思、苦寻,而与最终获得精髓那刻的隆重欢喜相比,这“苦”便不值一提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深为自我曾因稍触文化之皮毛,而沾沾自喜的行为感到羞愧,因为这实在是管窥蠡测。但随之而来的,便是远远超出我羞愧感的震撼。其实文化是常常给我带来震撼的,而中华文化更是如此,以至于有时我身体的每个毛孔都在极力收张。而在这震撼之中,有惊喜也有悲愁。
寺庙长久以来润物细无声的慈悲,以及对人灵魂的洗涤感化,是惊是喜;为大河礼貌的民族赖以生存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千百年来沿用至今,且被后人奉为圭臬,是惊是喜;水网稠密、风光秀丽且汇集佳人才子的杭州,曾默默牵动着十五世纪远行航海家内心的罗盘,是惊是喜;狂沙蔓延的大漠之中一汪明丽宁静的清泉给人一种“造化钟神秀”之感,又使人顿悟人生与世界,是惊是喜。
而悲愁呢?是山西晋商背井离乡数十载、妻儿不认的劳苦经营,为中国历史创造出的庞大财富,最终销声匿迹于历史长河中;是宁古塔下映射的君王那“株连”的残忍与快感,“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的杯具,就算是蛮荒之地那终年的刺骨寒风也吹不尽、吹不散;是阳关外的盾持缨动的烽烟萦带,一将功成万骨枯……
那些文化的惊喜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永驻史册,或消散在了历史的尘烟里,而这些种.种、种.种的悲愁之中,却分明有一把刀,重重地砍在了我心头的血肉上,便是那在长久的纷争战乱中,遭受的侵略与迫害的中华文化!
应对中华文化,我有着与生俱来的向往与热衷。在此处更是与作者产生了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共鸣,我们拥有着同样一颗因民族文化遭受外来侵略,而被狠狠动摇的愤懑之心。书中的《道士塔》这篇,无疑在这层层波澜里,激起了我内心的钟鸣。战争纷乱,沧海横流,王道士可是是一个愚昧的代表,一根导火线,他目光如豆,没有任何图谋不轨的理由供你去伤害他、消灭他。真正要反思的是那些发“国难财”的人,那些“一退六二五”的官员,那些乘人之危的外来侵略者。
其实何止是敦煌石窟,在那些青瓷白釉的国粹被高高举起、重重粉碎于地之时;在那千金难买、曾被西方贵族称为“高贵标志”的丝绸,而今被金发蓝眼的豺狼踩于足下之时;在那斥金银难以计数之下建造的行宫,被熊熊烈火燃成灰烬之时,民族的魂魄就已经遭受了沉重的侵噬。正如那位诗人所写一般,我恨自我为何没能早生一个世纪,去和侵略者来场较量,无论如何,反正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悄悄地运走祖先给我们的遗赠。
然而那个乱世告诉我的是,就算我早生了一个世纪,就算我与敌人决一死战于最终的城门下,富商们茶杯中的袅袅茶香,官员们奔走相送的重重贺礼,都在渐渐瓦解着我脚下最终的土壤;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的眼中饱含着珠光宝气的贪婪,哪里还能容得下你苦心的劝说。就这样,官员们的弹冠相庆、朝歌夜弦,发“国难财”的人,抱着他们的钱财醉生梦死,而我们的中华文化竟这样被糟蹋,难道我们就只能如此隔着时空的咫尺天涯,痛心的观望着自我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就这样被自我人毁坏、被侵略者拿走吗?回答是“不”。
战火纷飞、硝烟四起,人性在此时暴露无遗,自私、贪婪,背叛民族而苟且偷生……可就是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人性中,总有一股力量,它执着并且生生不息;总有一种声音,它嘹亮并且不穿透人心,决不停息。它用言行证明着民族精神的强大,证明着人性中本应存在的无私与职责。例如那个故意走漏消息的翻译员陈万里,例如那些为保护莫高窟,从十几公里外跑到此处的几十个村民,又例如那些之后从外地赶来莫高窟的学者,在艰苦的条件下,夜以继日的守护与不断刻苦地钻研敦煌文化……
只是,只是,正如陈寅恪先生说的那样,“敦煌者,吾国学术之悲痛史也”。终究还是一道伤疤,而伤疤下的原先的血肉,只能从大英博物馆等这些地方找到了。
我时常叹息,叹息着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叹息着民族文化的流亡,叹息着子孙后代是否会生长于没有色彩与音韵的干涸之上。因为中国历朝历代,无论是内战或对外战争,对民族文化来说都是一场浩劫。这场浩劫,小到天一阁里数量庞大的珍贵藏书,几乎一夜之间消散在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时光里。大到努尔哈赤、皇太极为拓张领地,进入中原后大肆屠杀汉人,许多汉族文化濒临灭绝。再严重的,就是之后众所周知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火烧圆明园等……
历史自有它的规律,这规律从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便有先人总结过,战乱纷争无可避免,就如同《三国演义》开篇那句“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而在战乱中除了当世人饱受摧残之外,便是文化的浩劫。身为后人的我们,对此只得是同余秋雨先生一样,站在当代的城门之上摸索又叹息,哀愁之极也只能是长歌当哭,一些文化的散失,是需要遵从客观实际的。然而应对这些有幸传承至今、供后人学习考究的宝贵的中华文化,我们是否要研究承担起自我肩上那份文化传承的职责?是否能背起行囊,去进行一场震撼心灵的“文化苦旅”?可能我们的贡献无法与王国维、陈寅恪、梁思成等这样的伟人相比,却也能够是那些为保护敦煌石窟而不远十数里徒步赶来的村民啊。
先人们双手捧起文化的火种,代代相传,到我们后生那里,不应让它熄灭。每种文化的产生都有其自身意义,所以它们理应得到一个归宿。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讲的那样般: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6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7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没有爱,我们就会像夜幕下迷途的小鸡,孤苦无依。在对爱特别敏感的年代,我们也因为爱的存在而同喜同悲。读了《夏洛的网》,我就被牢牢地粘在夏洛用生命编织的爱网中了。
这张网纵横交错,挂满了无私、勇敢和真挚的爱。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一群动物作为邻居各自生活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友谊。当威尔伯得知自己未来的命运要成为熏肉火腿时,就陷入悲痛绝望中,他已经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毅然伸出了友谊之手,用坚决的声音说:“我救你”,用果断的行动在猪栏上耗尽自己的精力与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得到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舍弃蛛身维系猪命,小小的蜘蛛竟然有这样的大爱。
这张网密密麻麻,刻满了夏洛的真诚与高尚。最感人肺腑的还是夏洛的那几句话:“我为你织网,是因为我喜欢你”、“一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这一张网“网”着夏洛对朋友的友谊,这一张网也直接“网”掉了夏洛的生命,但是这一张网也“网”出了夏洛高尚的心灵。
透过若隐若现的网格,我也发现了阴暗的角落里一些刺眼的痕迹。比如疑心,夏洛从来没这么怀疑过威尔伯,但是威尔伯在开始的时候以为夏洛是一个残忍的、凶猛的、狡诈的嗜血动物,不相信她的爱心和善意。又如自私,那只叫坦普尔曼的老鼠,为了吃可以付出一切,就在夏洛快死的时候,威尔伯要他帮助摘卵囊他还计较报酬,太令人气愤了。
一只小小的蜘蛛在我的抽泣声中死了,但是我知道永远记住夏洛的不仅仅是威尔伯,只要人人心中装满爱,爱就会在全世界流淌。蛛丝有迹,大爱无痕,就让我们用爱心编织一张大网,挂遍世界各个角落吧。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8
诚信是金,只有讲诚信才能换取别人对你的信任,才能得到他人的帮助,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快快乐乐。说到这不禁想起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狼来了》: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书中的这个小男孩呢?因为好玩,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了大人,使大人们不再相信他,使狼有机可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你看看,最终受害的人是谁,这已明摆着就是——书中的这位小男孩。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一定要诚实信用,以德服人,从小要做一个讲诚实信用的人.一旦你用失信这颗“子弹”朝着诚信发射出去,想收回来,那是“镜中花,水中月”,不但得不到别人的信任,而且会伤害到自己。人与人之间也是一样的。虽然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如果能及时改正,可以弥补回我们的过失,但是三番五次地撒谎,那别人就会失信于你。不信,你瞧:
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经常没有交作业。组长向他要作业,他每次都找种.种理由,今天说作业在家里,忘记带;下次又说忘记带了。老师叫他补交,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可是下次还是没见到他的作业影子。同样,他在家里,也是经常欺骗爸爸妈妈。父母叫他做作业,他总是说在学校已经做完了,或者说今天没作业,一回家就坐在电脑旁玩游戏。一开始,父母亲都信以为真,可是一直这样下去,他们也开始怀疑。有一次,周末的语文和数学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实在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他爸爸,这时老师和他爸爸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欺骗大人。后来,因为期末考试上午他不用去学校,就在家里玩电脑,他爸爸误以为他又逃课,不相信他的解释,狠狠地赏了他一顿“竹笋炒肉丝”。这就是他不诚信骗人的后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诚实守信,不骗人。
还有一次,我的朋友对着我说:“你下午去我家玩吧!”我二话不说立即答应了答应了, 可我猛然想起我下午有事,但我要面子,所以没有对他说。后来,放学时,我一出教室便逃之夭夭了。后来,他每一次见到我都瞪大了眼睛,还骂了一句:“大骗子。”我无言以对,只好离去。
诚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样“必需品”,它是人们最纯洁的心灵,是人们最美丽的外套!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9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读名著有感350字篇10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