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精选10篇)】,供你选择借鉴。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1
窗外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是个晴天。也算不上多么晴朗,但比起昨天来,绝对是个大晴天,春光明媚,绿意盎然。
只是,今天是清明节。不能对别人说节日快乐的,需要在心里,至少在心里寄托一下对逝去的人的哀思。
拉上窗帘,室内光线依旧充足。
睡不着了,干脆就不睡了。坐起来,倚在墙上,拿起那本《月亮与六便士》来读。
对于这本书,新书,按说应该有兴趣,可是前面大部分都读不下去,通常是,读着读者就失迷了眼睛,失迷了脑子,等着那些虚幻的文字,不知道在想什么。
媳妇告诉我,要读一读这本书。况且属于经典著作,读,一定要读下去。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好在什么地方。
仅看着封面,不让人讨厌,且对我有一定的吸引了。
可是为什么里面的文字,我总是读不下去呢。
弃之不读,我不忍心。读,必须读。
往后走。想当初,谈对象的时候曾对喜欢的姑娘说,试一下,给我们相处一个机会,也说不准能碰撞出火花呢。
事实是如此。
越往后读,兴趣越足。并且在内心激起了涟漪。
慢慢地,十章,二十章,三十章;慢慢地,拿起了笔,做起了在书上标画的营生。
艺术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东西。这是书里的一句话。
我笑着对骂我一早起来也不做早饭的媳妇说:我是艺术家。
哈哈,我做的可是艺术的事情哦,我也曾经长发飘飘过。今天,一整天,我要去演出的。
别人认不认我不管,哈哈,在我心里,我是艺术家的。
依旧是迷迷糊糊读完的,也只是大致地对本书有个了解。
月亮,六便士。
理想,现实。
艺术,生活。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2
这几天一档文化类综艺《一本好书》出现在大众眼前,因为《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朗读者》《见字如面》等节目的热播,文化类综艺似乎迎来了新的春天。这在过度繁荣的明星真人秀之间,明显是一股清流。第一期带来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经典之作便一举拿下了9.3的高分,这样以全新的形式去诠释书内的经典,更让观众觉得耳目一新,但事实上,一本好书重读多少遍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
初读《月亮与六便士》,可能很多人会看得云里雾里,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主要性格形象也让人捉摸不透。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来自读者,一个来自作者本身,只要搞清楚这两方面的疑问,就不难理解它为何可以称之为经典。
读者的疑问我想大多来自作品,在开始阅读之前没有深入的了解其背景。其实毛姆所写的这个故事,并非完全是虚构的,书中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他对著名法国画家高更的生平、作品的痴迷。是的,斯特里克兰的原型便是高更,他们的一生高度相似,生前及其落魄,死后备受推崇,书中斯特里克兰最后留下的画作也是对高更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的高度还原,这些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了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一生。
而且作者毛姆采取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这种阅读中的带入,使得读者并不能从一开始就很好地进入角色感同身受,但在大致了解了高更这位作家的生平之后,就会对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有了初步的认识。
而对于作者毛姆,他并没有对读者交代了斯特里克兰所有的心里变化及其背后的原因,这样就把所有的悬念让读者自己体悟。比如毛姆没有说明斯特里克兰为什么突然放弃工作去当画家,这也让读者觉得非常突兀奇怪,但他完全可将他内心的苦楚和绝望表现出来,这就是艺术的巧妙之处。读后感·在大多数读者眼里,斯特里克兰就是从优渥的环境中寻求自我,抛弃妻子背叛朋友,是一个不折不扣自私的人,毛姆没有为他描述半句这时候的心理活动,因为这个转变,懂的人自然懂,他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却比独居沙漠还孤单,若是讲出来甚至会有些刻意哗众取宠。这样的留白方式可能阅读前期会给读者带来一定的阅读障碍,但阅读到最后,真正的谈到自我,回归自我,从最后的画作被作者毛姆一把火付之一炬,斯特里克兰的纯粹在此跃然纸上。
这是被无数人推烂的经典之作,也是作者与读者跨越百年的心灵交流,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混杂的世界,为了生存而生存,却忘却了本来的面孔,斯特里克兰是文明社会里道德理法规范下的怪物,最终在“塔希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灵魂归宿,他虽然是一个可恶的人,但同样伟大,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成功,便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3
最近刚刚读完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故事很好,总让我有所明白。
首先,我对毛姆,有了很大的好感,因为我是真正喜欢了这本书。除开其他,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对艺术的奉献。艺术是无价的,对于现实,我们都屈于安稳。有多少人,在热爱艺术的道路上,最终败给了现实。那些熠熠生辉的人们,有多少人在最初面临生存和坚持艺术中,选择了生存。艺术好像离我们遥远,似乎是有钱人的娱乐。
有多少人,儿时有着一个充满期望的艺术梦啊。我在学素描的时候,经常感到累觉不爱。记得有一次,在画的时候,旁边看剧的姐姐,随手拿走一张纸,慢慢的画起来。她画得很好,也是素描,对于我来说,级别也是老师级的了。可是姐姐是一名护士。中学时期,想过走艺术生,因为爸妈的不支持,和自己的一种不确信,放弃了这条路。其实艺术生,也不是那么好走的,竞争力也很大,也不算一条完美的捷径。
而姐姐有时候会觉得,如果当时自己坚持内心所想要的,会不会以后都会少一点遗憾?
当我们失去的时候,我们都会面临这一个问题——“如果当初”。可事实是,没有如果,也回不到当初。
《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在眼前看似美满家庭和稳定的工作中,最终选择了艺术。这个疯狂的举动,无论小说,当时或是现在,都让觉得不可思议。所以,如果你是为艺术而生,你真的'热爱艺术,请别放弃,我们都需要这种勇气。
如果觉得为艺术献身是一件无悔的事情,做一件无悔的事情,为什么要有所犹豫呢?
这是一本探讨梦想的书,讲述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为了实现自己年轻时候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梦想,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辞掉了工作,抛弃了幸福美满的家庭,放弃了优裕的物质生活,从伦敦出走巴黎,开启了他的逐梦之旅。 之后又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这段时间,他过的穷困潦倒,从风光体面变得衣衫褴褛,过上了流浪汉的生活。他画了很多的作品,但都没有得到世人的认可,最终他病逝在了岛上。在他逝世之后,他的画作反而拍卖到了很高的价格,他的才华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虽然他的后半生过的十分的艰苦,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后悔当初的出走。他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人都十分的沉默甚至是冷漠,但是他周围的朋友们都很在他有困难时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这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那股子劲感染了周围的人了吧。虽然他生前贫困交加,碌碌无名,但是他一直都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他一直都肯定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最终成为了一个鼎鼎大名的画家。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则一百多年,少的也有几十年,这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没那么短。人生的价值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是用之不竭的财富,还是幸福美满的家庭,还是为理想而奋斗的活力四射的模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人,有很多人都在工作,但是有多少人所干的事,所做的事都是自己有兴趣的呢?又有多少人为了生计奔波,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丢失了曾经的梦想呢?筷子兄弟在《老男孩》里这样唱道: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是啊,岁月带走了那个真正的我们,只留下了为生活奔波的木头人。 但是,我也在思考一些问题。我在想他这样做是否值得?他为了曾经的梦想,抛下了一切,伤害了家人和朋友。我想假设一个如果,如果他从二十几岁就坚定自己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想法,然后立即着手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的话,那结局会不会好很多。 人啊,一定要干自己喜欢的并且擅长的事,不要等到年华逝去,才去追求你那虚无缥缈的梦想。追求梦想,承担责任,关爱家人都很重要,不能够顾此失彼。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 是月亮闪亮,还是六便士闪耀?网上总是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大概指精神追求,六便士指世俗价值。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这本书在文青之中也算是久负盛名的一部小说了,毛姆以画家高更为原型改编了这个故事。 男主循规蹈矩生活了四十年,在某一天突然顿悟去追逐内心诉求,一封家书,斩断过往。有人盛赞男主敢爱敢恨、追求自我,有人抨击他自私自利、不顾亲人朋友。 弃结发伉俪、睡朋友妻子、撩懵懂少女,怎么看都不是“正人君子”所为,怎么就能这么得人心呢?有些书读起来也是不少困惑,不得其解。 他是一个合格的证券交易员,却更是一个优秀的艺术家。对生命的渴望、对美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让他冲破一切藩篱,终于在世外小岛找到了自己。 从出生成长到死亡归土,我们走的越远,脚步会越来越沉重,并不全是因为体力的下降,更是因为心里的负担不断增加。我们得到的越多,拥有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小学回家路上蹦蹦跳跳欢快的步伐,也就只能停留在回忆之中。我们向往的总是远方、活成自己最真实的模样,却因为世俗的眼光和繁琐的世故而身陷囹圄。也许深得人心的,是毛姆笔下的那片闪亮月光。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有些事,想想就好。 对于我而言,小说的魅力不是多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是作者将生活中会经历的矛盾铺开了给大家看,通过戏剧化的情节将这些矛盾点不断推进,而在这个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不过有主人公的命运,也可以看到自己生活的影子。在矛盾中挣扎似乎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宿命,但是人不能为了逃避这个痛苦过程,而不去思考,因为我相信人需要的绝对不仅是幸福而麻木的一生。《月亮与六便士》就是一部讲述现实和理想矛盾的小说,它是20__年迄今为止kindle付费阅读量最多的作品,由此可见其受年轻人欢迎的程度。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不难理解,因为对每一个年轻人而言,“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正在进行时的矛盾,大多数人希望在小说中获得共鸣或者找到答案,不过答案真的存在在书中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讲述了主人公思特里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中逃脱出来,从一个证券商变成了一个贫困潦倒的画家,他最终因为患麻风的病死在了满墙都画了自己作品的房间里。如果道德家在场,绝对会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地批评一通主人公,其实就在小说中,思特里也获得了不少人的批判咒骂,因为思特里为了追逐自己作画的梦想,不光抛弃了自己光鲜亮丽的生活,而且也抛弃了妻子和子女,之后还有很多情节,包括思特里的朋友把他从生死线上救回来,然而思特里和朋友的妻子出轨,并且最后跟朋友的妻子分手导致朋友的妻子自杀等。 小说里面的人物经常会帮读者问思特里“你难道不愧疚吗”,但是显然思特里根本不在乎这些,像小说里写道“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迷也似的热情,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献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在追逐梦想到道路上,思特里绝对是个毫无保留的朝圣者,在达到目标之前,他可以放弃生命,不在乎道德约束,做一个冷漠自私的人。或许读到这里,每一个读者都知道从这本书中不可能得到选“月亮”还是选“六便士”的答案,因为在思特里没有任何所谓的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在追逐理想的岁月中,不论是外人的非议咒骂,或是自身的疾病痛苦都没有让他想要放弃的想法,这本书只是让你更加清楚直接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矛盾,该如何作出选择,更重要的是看自己愿不愿意做一个一无所有的朝圣者。 《月亮与六便士》正如它的题目一样主要是围绕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作为核心展开故事,但是除了主人公思特里这条故事主线之外,一些故事辅线同样值得深思。例如思特里的好朋友德克是一名只能画出庸作的画家,但是他却能看出思特里画作的不俗之处,或许艺术本身就是矛盾的事物,艺术是人类精神世界的表现,但是很明显原始艺术不是受过高等教育成为贵族就能学习来的,同样也不是穷人永远无法购买的奢侈品。还有例如医生放弃了深造名额,甘于在小岛上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相比顶替了他的外科医生,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到这里我想到常常有长辈跟我说某人明明一手的好牌最后打烂了,这个医生不就是长辈说的这种人,成功的单一定义或许局限了我们对生活的期待,在生活中还是不要轻易地去评价别人的生活吧。 还有许多值得挖掘的故事辅线就不一一列举了,而且每个人看的的感悟都不一样,需要每位读者自己去一一挖掘。就像开头所说,小说如何更好地把人生的矛盾展现给读者或许比跌宕起伏的剧情更重要,好的人生或许也不是追求华丽的偶像剧式的经历,如何能够在充满矛盾挣扎的一生中认识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吧。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在阅读这本书之后,我询问了几个好友对书中人物的看法。大家对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敢于去追逐月亮,他选择面对苦难和厄运,这样的孤勇,便是我们凡人所不可及。也有人评价:他抛家弃子,即使是为了梦想,也该批判。可是梦想和金钱之间的抉择,哪有我们说的那么简单,不能一味的做非黑即白的判断。“月亮是那崇高而遥不可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很多时候,我们把问题简单化了,理想和现实摆在一起,你选哪个?但是我们通过思特里克兰德的经历,会看到,冲突往往非常复杂。 书中的月亮象征着梦想,而六便士象征着现实。比起当时的很多人,思特里克兰德拥有的六便士已经很多了,可是他哪怕知道这样做会失去他现有的幸福生活,他哪怕最后的结局可能是“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他还是选择了追逐自己眼里的幸福。我想起来奥斯卡王尔德的一句话,我认为它是对这个作品最好的诠释: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也许每个人都怀揣着梦想,我们不断追寻月亮的脚步,可是在这一路上,不断被现实打磨,磨平了棱角,磨掉了锋芒,逐渐融入这个社会。我们逐渐带上了面具,逐渐失掉了真心,逐渐成为一般人。也许到了人生的末端回想起这一生不过也就是那个“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的结局。一般人都不是他想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我们之所以羡慕他,因为我们终究只是一般人。“每个人都只看到脚下的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到了月亮。”因为现实太现实,所以坚持梦想的人显得最难得。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如果他没有这样的选择,也许他过着令人艳羡的人生,他的家庭幸福,他的事业成功,可是他会后悔,因为这种幸福不是他眼里的幸福,即使是最后平凡的一生,他也想拼尽一腔孤勇去试试。 追求梦想的过程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因为追逐梦想的过程也是个苦难的过程,能否克服苦难还是个未知数。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的最后到底是什么,所以去试试追求自己的幸福吧。最终,我们要成为一个幸福的人,因幸福而高贵。无论是选择月亮,还是选择六便士。做好自己,而不是成为千篇一律的别人。我们是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不是公式化的符号。保持自己的独特性,才能让自己永远认识自己:这还是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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